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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考评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17日 16:15

来源:认检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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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创建)区的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和效益,客观评价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成效,按照《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指导活动意见》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考评认定工作(已被省委督查室纳入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认定时间

201912月,每个单位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评认定对象

(一)验收。申请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的6个区县: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岳县、阿坝县、大邑县、中江县、万源市。

(二)复评。从已获批国家或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中随机抽取14个区县:米易县、北川县、平昌县、通江县、蓬溪县、遂宁市安居区、雅安市雨城区、芦山县、天全县、广元市昭化区、广元市利州区、开江县、合江县、泸县。

三、考评组人员组成

考评组由行政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每个考评组4-5人。技术专家全省有机认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考评认定程序

(一)召开首次会。听取被考评认定单位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非现场检查部分核实相关资料,抽取当地有机生产组织(不少于2家)实施下一阶段现场检查。

(二)现场检查。考评组对有机产品生产或加工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核实相关情况。

(三)集中评议汇总情况。考评组内部集中评议、汇总实地考评情况。

(四)召开末次会。考评组向被考评认定单位反馈考评认定意见。

五、有关事项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评认定工作,对照标准,做好准备,不得弄虚作假。各单位考评认定结果将报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备案。

2.考评组要严格掌握检查标准,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考评质量。

3.考评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形象。

联系人:袁惠、王舒

话:028-86607618

附件:1.分组安排附件1

         2.重点关注内容附件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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