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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孤残儿童生活养育规范》等555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示

2025年08月11日 16:51

来源: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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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提出的意见,拟对《孤残儿童生活养育规范》等555项地方标准(见附件)予以废止,公示期截止到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田石阳 

邮箱:351726220@qq.com

附件:《孤残儿童生活养育规范》等555项地方标准目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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