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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首批“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工作的函

2025年04月11日 11:10

来源:质量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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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质量强市(州)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按照天府名品品牌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于近期启动2025年首批自我声明方式申请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府名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创新驱动、标准领先、品质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为内涵,打造四川省高端区域公共质量品牌。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产品(服务)可通过自我声明方式申请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

二、申报范围

申报产品(服务)应聚焦我省“15+N”重点产业链、特色消费品和优质服务,体现四川制造、农产、服务的先进质量水平。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因质量、消费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报产品(服务)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较好市场代表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申报主体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

(二)申报主体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质量品牌相关的荣誉或奖项;

(三)申报主体作为第一起草单位主导制修订相关产品(服务)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申报产品(服务)与已通过天府名品认证的产品(服务)为同系列产品(服务)

四、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填写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自我声明)申请表(附件13)报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质量强市(州)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并向申报主体出具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自我声明)推荐表(附件4)。申报主体登录天府名品公共信息平台(https://www.scnqi.cn/pages/home/tianfu.html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表和推荐表

五、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各市(州)质量强市(州)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本行业、本地区优质企业申报天府名品

(二)请申报主体于421日前通过天府名品公共信息平台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省质量强省办)王渝博(028-86607566

省市场监管学会                杨博(028-81260203

附件:附件1.“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自我声明)申请表(产品类)

      附件2.“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自我声明)申请表(农产品类)

      附件3.“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自我声明)申请表(服务类)

      附件4.“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自我声明)推荐表

四川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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