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 16:40
来源:认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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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 71 号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32号)要求,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对古蔺县宏永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第四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相关涉嫌违法机构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现予以公告,请广大消费者和相关单位关注并预防风险。
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统计表(第四批)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统计表(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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