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 政策 / 其他文件
  • 索 引 号 : MB1690541/2021-1001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24日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
  • 文  号:川市监发〔2021〕7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市场监管 
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点击下载此文件

川市监发〔202174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四川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24



四川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第一章编制背景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高标准服务体系

第一节营造一流的市场准入环境

第二节加快质量强省建设

第三节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第四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章高水平监管体系

第一节强化安全监管

第二节规范竞争秩序

第三节强化消费维权

第四节强化新型监管机制

第五节加强综合行政执法

第五章高层次技术体系

第一节推动强院兴所

第二节促进市县技术机构发展

第三节做强检验检测服务业

第六章  高能级数字体系

第一节突出数字监管总体设计

第二节深化数字化运用

第三节强化数字安全

第七章高效能法治体系

第一节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节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第三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第四节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第八章高质量共治体系

第一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节落实地方属地责任

第三节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第四节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第九章  高素质队伍体系

第一节完善人才机制

第二节夯实基层基础

第三节深化廉政建设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明确责任分工

第三节强化要素保障
四川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加快市场监管现代化步伐,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和市场服务效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规划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编制,制定未来五年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目标、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全省市场监管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

第一章编制背景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市场监管工作历经重大改革、取得跨越提升的关键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活、市场稳”为目标,创新机制体制、锐意实施改革,在市场准入、市场安全、质量提升、市场秩序、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十四五”时期推进四川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在自贸试验区实现517项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企业开办实现“一日办结”,新登记企业“一网通办”网办率达95%,建立川渝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服务机制,实现准入“互办互发”。全面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登记线上线下实名认证。进一步试点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广泛推广使用。“十三五”期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96.3万户,期末实有695万户,较2015年末增长70%,总量上升1位至全国第6位。

二、市场安全形势不断向好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截止“十三五”末,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上升到99%以上未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务院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被评为A级等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设立四川省药品(疫苗)技术检查中心,药品监管“稽检合一”、“企业监管片区化”、疫苗驻厂检查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级监督抽查工业产品批次合格率93.8%3.2万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效运行“双重预防”体系,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0.38,维持在全国较低水平。

三、质量发展支撑更加有力

紧紧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育中国质量奖正奖组织1个、个人1名,提名奖组织10个、个人1名,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3个。累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11项,国家、行业标准750项。成功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7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3个、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7个,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6个,14项企业标准被评为“领跑者”。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7个,省级质检中心14个,检验检测能力西部领先。建设省级计量区域检测中心5个,省级城市能源计量中心10个,国家级能源计量中心1个。

四、市场竞争环境日益规范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核并重,创新实施川渝第三方互评,“十三五”期间,累计清理审查现行政策措施39.9万件。改进和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全省查处垄断案件14件,纠正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件10件,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0363件。持续打击传销和侵权假冒行为,建成和运行全省广告监测中心,压实电子商务平台法定责任,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强价格监管,为企业优胜劣汰和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加强执法稽查,连续9年开展“春雷行动”,“十三五”期间立案查处案件14万件、罚没7.7亿元,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执法品牌。全省累计建设消费维权站6589个、“一店一码”快捷维权经营主体达3.6万余家(个),发展ODR企业1609户;12315累计受理消费者诉求182.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

五、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加快推进

1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66个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5个试点示范园区加快建设。高标准建成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4个国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个省级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与维权援助中心,成立21家知识产权调解组织。深入开展护航”“雷霆”“闪电”“剑网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全省新获得授权专利4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5.97万件),商标有效注册达到101万件,地理标志累计762。率先在全国设立省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规模达到6.86亿元。首个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落户四川,建成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4个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六、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力

高规格召开全省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出台并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政策精准推送工程,指导培育5600余户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省市县民营经济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督查考核指标和范围,创建民营经济指标监测体系,定期发布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和指数。开通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平台,建立商(协)会维权服务站,处理民营企业投诉2505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不含清欠)11.4亿元。2020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为26532.9亿元,较2015年增长58.3%;“十三五”期末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677.3万户,较“十二五”期末增长75.8%

七、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型

顺利完成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沉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效能完善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全面实施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多部门联合激励惩戒制度更加成熟。十三五”期间,有效归集存续企业178.33万户、涉企信息3068.18万条,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43958人次。

2020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各级、各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两禁止、两监管、两服务、两阻断”的阶段重点,禁止群体性聚餐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强化价格监管和质量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和技术服务,阻断冷链物流疫情传播和阻断食品安全风险,全面完成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各项任务,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十三五”时期,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违法行为等问题时有发生;市场竞争不充分与过度竞争的并存;市场安全风险隐患防控任务艰巨;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短板;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耦合度有待提升;各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基础较为薄弱,丰富监管工具的办法不多;治“因”和治“果”结合不够,一些违法问题久打不绝。

1  “十三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2015年基值

2020年实际值

1

实有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398.73

695.00

2

新增天府质量奖(四川质量奖)(家)

11

29(含提名奖

3

累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项)

17

28

4

累计主导制定国家标准(项)

2800

3000

5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3.5

8.4

6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亿元)

295.8

1248.8

7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金额(亿元)

30

60

8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个)

0

58

9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9.36

10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

72.68

77.58

11

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率(%

/

76.14

12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量(批次/年)

/

9975

13

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家)

/

2100

14

线上线下承诺无理由退换货企业(万家)

/

2800

15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家)

16

23

16

民营经济增加值(亿元)

16763.3

26532.9

第二节时期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国内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市场监管的内涵外延在发生变化做好形势下的市场监管工作,必须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找准定位,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的发挥市场监管在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政治格局、经济体系、贸易规则等形势不断变化,单边主义有所抬头冲击多边机制和国际规则,逆全球化思潮泛起,全球经贸摩擦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处于低迷时期,给全球治理和国际关系带来挑战。伴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深度融合,市场监管体系迫切需要与国际规则接轨,适应国际竞争新形势,顺应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新趋势,对标最优、最先进,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监管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充分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验做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维护产业公平竞争权益。

——从国内看,随着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国内国际市场关联度持续加深,产业升级、业态创新和消费升级持续加快,商品和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线上和线下经济持续融合,消费维权的意识持续提高,高质量发展的意识持续凝聚,这些都对加快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建立与超大规模市场、成熟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使之更加定型、更有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数字时代加速到来,网络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剧烈变革,给市场监管带来了新挑战。“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需要以更大的改革勇气从理念、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根本性转变,推动市场监管的现代化。

——从四川看,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位势;随着“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将进一步为四川内外发展奠定基础。市场监管作为塔基工作,更加需要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实现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统筹协同政府和社会、监管和监督等各方力量,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打好“组合拳”。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经济活、市场稳”的目标,积极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市场监管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方面全过程,为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职能、把握实效,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强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的放心。

——坚持依法公正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坚决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简约高效监管。推进监管与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坚持简约道,做到流程、要件等删繁就简、便民利企,革除不合时宜的陈规旧制,砍掉束缚市场主体的条条框框,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坚持系统科学监管统筹商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线上和线下监管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等手段,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统筹实现活力与秩序、安全发展等多元目标。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部门上下统筹,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坚持数字赋能监管。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打破信息孤岛,把握海量动态、多样数据间的关联和规律,推动摆脱对传统监管模式的路径依赖逐步实现市场认知更全面、场景应用更广泛、监管靶向更精准、调度驰援更有序。

——坚持宽严相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对触及安全底线、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施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协同共治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建立互为支撑的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市场监管多元共治机制。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监管职责,厘清监管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动市场监管无缝衔接,形成强大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年,初步建立国内领先、适应发展需求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治理体系。服务经济发展作用明显提升,市场准入更加友好,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加,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能力有效加强;民营企业呈现量质齐升的局面,保护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市场安全和市场秩序保持稳定,主要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稳中有降,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得到提升;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有效强化,线上线下市场得到有效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在“十四五”基础上,争取到2035年,基本建成先进的市场监管现代化体系。

2  “十四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1

实有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695

1016

预期性

2

全省每千人拥有企业(户)

21

30

预期性

3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个)

4144

4500

预期性

4

累计国际标准

28

43

预期性

5

累计国家标准

3000

3200

预期性

6

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件)

1453

1670

预期性

7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94

5.67

预期性

8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77.58

80

预期性

9

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

76.14

80

预期性

10

千人食品检验量(批次/千人)

3

3.2

约束性

11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98

预期性

12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9.3

99

预期性

13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0.38

0.1

预期性

14

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91.7

92.0

预期性

15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2.44

93.9

预期性

16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

78

80

预期性

17

一般事项双随机抽查比例(%

3

5

约束性

18

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97.9

98

约束性

19

举报按期核查率(%

97.6

98

约束性

20

累计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家)

2100

5000

预期性

21

累计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家)

2800

5000

预期性

22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个)

0

2

预期性

23

国家级质检中心(家)

23

25

预期性

24

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

2.9

7(年均)

预期性

高标准服务体系

瞄准市场主体所需,优化市场准入、质量基础、知识产权、民营经济等服务,着力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助推产业提档升级,提升经济创新力竞争力,以高标准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营造一流的市场准入环境

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效应,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提供流畅、优质、高效的服务,构建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建立宽松便捷市场准入体系

试点并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名称登记管理对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在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优化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推进数字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建立完善城市机会清单发布机制,有序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

二、建立友好简便市场服务平台

优化一窗通”“营商通平台功能,整合再造各环节流程,推动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确保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完成。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许可证件、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助推市场加快进入“云经营”时代

三、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

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登记“零见面”。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实施推广套餐式注销,实现营业执照与有关许可证同步注销。在全省推广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压减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健全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专栏1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深化市场主体准入改革行动。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推动实现企业线上线下“一件事一次办”。推进“证照联办”升级,开展 “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探索实施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开展川渝“一件事主题式套餐服务”。

优化政务服务行动。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85%以上,承诺提速率60%以上。

第二节加快质量强省建设

充分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助力相关产业和企业竞争上游、进军顶端,以质量升级推动经济升级,为新发展格局奠定质量发展基础。

一、统筹强化质量提升

加强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宣贯,修订天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质量督查制度,优化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持续开展中国质量奖培育,做好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深化国家级、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统筹推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围绕重点领域、产业、产品、区域,实施质量提升项目。大力推动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线下服务试点。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

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实施天府区域公共质量品牌创建,打造四川高端品牌,提升川字号品牌影响力。规范市场化品牌评价机制,培育一批有实力的质量品牌服务机构。统筹加强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品牌发展。加大品牌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力度,构建品牌保护体系。

三、促进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聚焦优势产业,引导扶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创建一批国、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和管理,抓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领跑者制度、百千万行动和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争取国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支机构或办公机构落户四川

四、强化计量基础支撑

深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改革,探索计量校准市场和校准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满足市场对量值溯源和校准服务的需求。推进民生计量建设,强化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民生问题的计量监管,以民用“三表”、医用“三源”、出租车和加油机计价器、眼镜制配等为重点,深化计量监管。积极应对量子变革,加强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制定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建设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能源计量测试中心。

五、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

优化认证检测市场环境,加强对第三方产品、体系和服务认证以及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省内认证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围绕新兴产业开发新型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产品认证。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深化棉花、茧丝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提升纤维及制品检验能力,积极开展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等监督抽检、品质调查、评价评估和质量监测工作。

专栏2  质量强省战略

高水平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中国质量奖提名奖”5,评选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组织20家、个人20名,认证天府产品或服务50-100个。创建国家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2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5个。建成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开展重点公共服务领域质量满意度常态化监测。鼓励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公开承诺。健全服务认证体系,开展服务认证示范和第三方认证,建立生活型服务业认证制度。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开展自愿性认证,培育认证一批优质服务品牌。实施服务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15个。

第三节 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更好地支撑全创新发展大局为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奠定坚实基础。

一、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推进与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积极培育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围绕城市、县域、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争创提升行动。实施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富农工程,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村集体发展试点和成果运用深化川渝知识产权合作,打造全国重要的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区。强化知识产权对外开放合作,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获取境外知识产权等行动,深入推进中欧地理标志保护等国际合作。    

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协调制度、证据采信制度。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犯罪联动机制,全面推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受理双报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举报激励政策。

三、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完善省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基层保护网络,建设产业聚集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开展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建立侵权快速反应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入开展“剑网行动”、“龙腾行动”、“植物品种权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监管。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跨境侵权活动。

四、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培育发展知识产权维权咨询、调解仲裁等组织,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高标准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四川分中心,争取设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四川中心高质量运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以天府中央法务区为枢纽的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平台和网络。

五、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

构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落实财税激励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研发共性平台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培育争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运用和资本化运作。支持高校院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争取建立中国西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争取建立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聚集区。培育巴蜀版权精品,争创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行动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效益的国家级和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专栏3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高质量专利创造行动。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完善立项评估、分析评议、考核评价等机制,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在选题立项、研发活动、人才遴选和评价等环节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创建专利联盟、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平台,建立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新机制,形成一批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

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行动。完善知识产权融资体系。丰富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等金融模式,拓宽科创型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激励机制,促进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探索建立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激励政策、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建设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价评估方法和体系。

第四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四川民营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一、提升民营经济工作服务质效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责任制。完善民营经济指标监测体系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指数编制,强化问题督察考核。扩大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制度。持续推进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营水平。拓展优化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和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四川),深入做好政策精准推送。                    

二、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要素获取、经营运行等方面的公平待遇。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激励考核。运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扩大融资供给,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和民营企业家人才培养五年计划。           

、强化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完善全省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推进涉企投诉平台优化整合。建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投诉机制,实现统一受理、分级办理。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援助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评选,建立川渝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诉处理协作机制。探索组建企业律师服务团和法律顾问团。强化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和激励,增强行业协会(商会)维权服务功能。

四、着力加快改革创新

积极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支持建设改革发展标杆民营企业,鼓励川商回乡创业。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机遇,积极创建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探索形成并及时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引导、推动民营企业积极融入开放发展、乡村振兴,在全省开展民营经济示范试点,外引内培壮大县域民营企业,以点带面进行推广。

专栏4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县域民营经济示范创建。精选5个左右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先行先试,到2023年全面完成试点县域改革任务。

川渝民营经济协同发展行动。推动川渝区域比邻、产业配套、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设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构建川渝民营经济协同发展长效合作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川渝民营经济发展合作峰会,探索建立民营经济协同发展指数,共同发布川渝民营经济支持政策、发展报告等。

高水平监管体系

注重源头防范、”“并重、打规并举、综合治理,守牢市场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加强消费维权,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着力构建高水平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第一节强化安全监管

健全重点安全领域监管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重点领域整治力度,筑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底线。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发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机制作用。持续开展双安双创活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推进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厘清监管权责边界。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食品安全社区共治,扩大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和奖励制度,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严格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严把食品产地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实施耕地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提高粮食收储质量,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

3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指导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砖茶、粮食、调味品重点品种监管。持续加大问题企业飞行检查和重点企业体系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小作坊治理提升、网络餐饮服务专项行动,深化白酒品质提升工程。扩大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推进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智慧农产品市场试点。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4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抽检监测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作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技术鉴定能力。持续发布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探索监检联动和食品安全区域联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推动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有机结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1.严格疫苗安全监管。建立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疫苗安全协调机制,推动实施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风险报告制度。继续落实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制度,持续强化疫苗生产质量监管,加强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监管,健全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疫苗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2.严格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注册管理,提高注册核查效能。支持药品临床试验机构建设,规范临床研究行为,提高临床试验管理水平。加强对上市后药品的持续管理,督促企业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加强疫苗、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监管力度,开展对药用原辅料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延伸监管。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经营管理,加强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监管,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建立健全中药质量标准评价和安全评估体系,开展已上市中成药再评价,推进中药饮片再加工的质量监管

3.严格医疗器械监管。完善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制定《四川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项目检查,完成对辖区二类及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项目检查。建立医疗器械高值耗材及集采品种监管清单,加强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管,鼓励创新监管模式,规范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行为。分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

4.加强化妆品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强化化妆品备案管理,重置备案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程序,规范操作。逐步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全链条监管制度,落实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现从原料采购到生产过程、检测检验到出厂销售可追溯。加强化妆品经营监管,积极探索网络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全力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各级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储备能力,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强化应急队伍及应急装备建设,加强应急能力培训,开展常态化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各级负责药品监管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增强舆情监测处置能力。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增强产品质量监管有效性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落实产品质量出厂检验、自主排查和主动报告风险隐患等制度,鼓励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深化“抽检分离”模式,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质量分级分类监管。

2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推动企业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召回管理,强化重大案件调查与召回后续监督,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完善产品伤害监测制度,拓宽监测信息采集渠道,扩大监测点,推进产品伤害预防干预。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健全特种设备风险管控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健全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特种设备重大风险通报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双重预防”自主辨识、自动管控、自查自改的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2强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燃气行业、工贸行业特种设备,持续开展集中攻坚。建立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运用“现场监督检查APP”,构建完成气瓶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特种设备检验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和改善对涉氢设备等新型特种设备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预防、调查处理、统计分析与应急能力建设。

3.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市场化机制。推广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加大电梯责任保险推进力度,持续扩大特种设备保险覆盖面。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改革,坚持检验的公益属性和检测的市场属性,完善检验供给模式,有序引入社会检测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检。

专栏5  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行动。建设省级食品检测机构1个、区域性食品检测机构5个、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总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3、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推进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扩大川冷链追溯平台覆盖率,改造提升农产品市场1000个。扩大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推进1000户食品生产企业实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年均4批次/千人以上

药品安全监管行动。建设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以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主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实验室和创新研发服务平台。建设藏药质量评价研究、中药材市场质量监测研究等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争取到“十四五”末,我省药品领域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0个。

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组织重大工程产品、重要民生产品、新兴产品、非生产许可产品和特殊人群使用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纤维及制品等质量监督,加强危化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动。以省特检院为主体,建立完善特种设备风险监测、事故技术分析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实现对生产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各类隐患“动态清零”,力争实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 100%、法定检验率100%、严重事故隐患整治率 100%

第二节规范竞争秩序

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突出价格、广告、网络等重点领域监管,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1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在自由贸易区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公平竞争文化倡导,提升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对新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审尽审,保障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积极推进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及时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建立全省督查抽查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网上交叉抽查。稳妥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健全川渝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

3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宣传普及反垄断合规指南。加大对指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促进健康发展。

4突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强对各类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指导建立和完善保密协议等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竞争利益。

5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加强打击传销综合治理,突出网络传销整治重点,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打击网络传销工作能力。加强对聚集传销专项整治,突出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学校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继续巩固传销社区(创建成果,积极推动争创 无传销网络平台强化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提升企业自律水平。严查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办案与风险防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制售流通的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及产品类别等分析研判,强化整治措施。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建立打击城乡结合部、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家装建材、儿童用品等商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

二、强化价格监管

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物资、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教育、殡葬、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收费热点问题,持续加强民生领域收费监管,严厉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切实保障群众价格权益。规范网络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经营者规范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督促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完善跨部门价格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管执法之间的衔接联动。

三、深化广告监管

突出广告导向监管,及时从重从快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广告。狠抓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房地产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广告行为监管,做好网络直播营销广告监管工作。推进广告智慧监测,建立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一体的高效监测平台,规范监测线索处置。加强广告园区建设,推动完善园区制度、优化园区结构、集聚广告效应、促进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广告+县域经济”合作,支持公益广告发展。

三、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健全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产品质量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加快完善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落实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报送身份信息、零星小额认定等监管措施。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提高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实行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开展重大案件会商、联合执法。

第三节 强化消费维权

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推动消费领域协同共治,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健康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

一、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1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推进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健全产品质量担保制度,完善三包争议解决机制,拓展三包政策应用范围。协同推动完善预付卡消费部门联动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发卡审查登记、预付充值备案、发卡存款保证金等制度。健全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机制,深化拓展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应用。推广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加强消费市场信用建设。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

2.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不断提高互联网+快捷维权覆盖率。进一步优化消费投诉处理程序,推动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推动落实线下无理由退货、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消费纠纷异地投诉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诉转案、诉调对接、支持诉讼、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等制度。

二、优化消费环境

1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推进汽车、家装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标准发布、试点和推广实施,推动家具、服装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制订,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探索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评价体系、制度体系、服务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等研究。推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创新消费协同治理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

2加强消费监督引导。发挥消委委员制平台作用,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等问题监督力度。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报告。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综合运用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方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

3规范新型消费业态。针对新型消费领域的维权热点,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健全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先进适用的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产业提质扩容。关注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在线教育、网约车、共享住宿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编印《重点领域消费纠纷调处指南》。

第四节强化新型监管机制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完善与新兴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一、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坚持双随机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和已掌握线索的靶向性监管外,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加快完善全省统一的监管工作平台,加强结果运用,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科学运用信用监管风险分类结果。

二、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加快地方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信用信息“一张网”,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共享,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引导规范行业组织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健全完善多元化信用服务体系。推动地方信用平台建设,促进信用、评级市场合规健康发展。整合市场监管涉企信息,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生产许可、产品认证、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信息“应归尽归”,支持多渠道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红黑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构建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风险监测预警模型,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类别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等制度。

三、实行重点领域重点监管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鼓励各地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并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四、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完善新兴行业引导和管理办法,分领域分类别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提升信息检测、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等能力,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制定支持新兴行业健康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加大行政指导力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第五节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

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效,加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优化综合行政执法资源配置,逐步下移执法重心,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水平。

一、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机构和执法层级,推动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沉,保持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相对独立性、稳定性。统筹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下沉。完善大案要案指挥、交办、挂牌督办等制度,创新执法办案技术和战法,开展移动端执法、非现场执法,推动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持续开展“春雷行动”,扩大执法办案的整体联动性和震慑力。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

持续组织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突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价格、广告、网络监管等领域,严查假冒伪劣产品、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精准重拳出击,加强大要案件挂牌督办,提升执法威慑,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市场秩序。

三、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

完善跨区域市场监管稽查执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力量的沟通协调,健全执法人员抽调制度和跨区域高效联动执法机制,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建立川渝执法协作、西南五省(市区)执法办案协调机制,增强与省外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

第五章高层次技术体系

以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引领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有效促进技术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切实发挥技术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一节推动强院兴所

围绕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几何量计量站等技术机构,强化政策项目、人才、资金配置。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建立完善科研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与国内权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的战略合作交流。加强实验室环境及设施设备建设配置,扩大检测项目范围,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推动产业转型和质量提升的关键技术标准,形成一批高质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二节促进市县技术机构发展

结合各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建设一批政府认可、社会欢迎、特点鲜明、运行规范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承接企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外包,拓展质量分析评价、技术标准、预警与信息、科研以及咨询与培训服务功能。突出市场化的引领和转变,推动基层技术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县突出专、精、特、新,加快培育细分领域的专业品牌。

第三节做强检验检测服务业

构建以国家质检中心为龙头,带动省质检中心和市县检验检测机构的多层次科技研发体系,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科研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加快建设公益性和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分工明确、能力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检验检测机构网络,推动机构布局更加贴近重大特色产业、贴近地方区域发展需求。积极培育和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产业,提高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动市场对质量服务资源配置作用更强。

专栏6 夯实技术支撑体系

创新驱动和科技引领行动。力争科研项目质量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科研成果登记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获得各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核心期刊收录专著、论文数量明显增加。承担省部级课题数量持续增加。建成国家市场监管科普基地1个,通过开放实验室、共享仪器设备、专家巡诊等方式服务企业6万家次以上。

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争创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各1个,建成国家质检中心2家、省级质检中心5家,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建设省级危险化学品安全与鉴定实验基地。

第六章 高能级数字体系

坚持以数据融合为核心、以资源协同为支撑、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纽带,增强新技术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在树立理念、完善体系、拓展应用上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全面落地见效。

第一节 突出数字监管总体设计

着眼数字监管总体布局,做好顶层设计,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建立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监管统筹管理机制。

一、树立数字化监管理念

强化“数据无处不在、数字化无事不可、数字化无人不能”的理念,融入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新思维和新理念,推动监管理念创新和战略重构、系统重塑、业务重建,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提高数据整合与分析控制能力让海量、动态、多样化数据积累形成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进行高质、高效的收集、分析、挖掘和运用,摆脱传统监管模式路径依赖,有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治理能力

二、建立数字化管理机制

按照“总体统筹、业务梳理、需求分析、流程再造、系统重塑、闭环管理、技术实现”的数字化规律,把握数字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面向市场监管各类数据应用服务需求,加强对标准、技术、规范、规则、应用等层面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技术指导,构建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通、大系统共治、大服务惠民的总体框架。围绕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效能,对网络架构、应用板块、数据整合共享等进行总体布局,着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对监管大数据的一体化统筹管理。

三、加强大数据中心建设

以数据为核心,构建全省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推进数据汇集和沉淀,实现大数据中心能力体系的应用和数据接入,支撑市场准入、抽检监测信用公示综合执法、应急指挥综合决策等应用。全面夯实数字化基础,逐步形成市场监管大数据生态,以数据驱动市场监管业务创新发展。打通“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纵向打通省、市、县(区)、所的数据共享通道,横向实现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为市场监管业务应用提供全面支撑。

四、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遵循统筹管理、统一标准、规范采集、集约建设、依法利用、安全可控的原则,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数据入口管理,建立数据治理机制,持续提高数据质量,积极推进全域数据高效汇聚。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明确可共享数据范围,拓宽数据出口,强化数据创新应用。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和利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数据采集、汇集、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坚持“稳步推进、动态完善、迭代优化”原则,构建与国家相关标准体系相衔接,涵盖总体标准、管理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技术标准等市场监管各领域的标准规范体系,以统一标准规范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

第二节 深化数字化运用

加强共建共享推动监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主体监测、精准监管、行政执法、决策预警等方面深化拓展数字化运用,为优质服务、精准监管提供支撑。

一、“数字化+决策分析

根据不同层级、不同业务需求,运用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实践模型,建立市场活跃度、安全监管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消费评价等指标体系,开展数据分析、趋势研判、大屏展示,清晰呈现事态的发展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数字化+政务服务

依托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一件事套餐服务改革,加快营商通等平台功能拓展和应用普及,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数字系统的功能性能,加强数据共享,有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降低行政成本,利用数字化手段为社会公众、企业、技术机构等主体提供便捷的办事体验。打通事前和事中事后的堵点,通过源头的标准、规范、智能、自动支撑事中事后监管准确、高效。

数字化+主体监测

以数字化拓展应用空间,运用大数据分析预测模型,实现对监管对象的静态感知和动态监管。将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检验检测、信用管理等信息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信息链起产业链、利益链、风险责任链,以全景画像的方式形成市场主体的数字全息图,并加强分析,为数字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对各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目标精准定位,以实现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靶向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四、“数字化+风险洞察

探索利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围绕开展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可追溯监管、远程监控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用数据做巡、让数据找风险,由系统完成任务的自动分配甚至自动执行。突出预警风险防控,联结人员、数据、职能、政策等监管要素,完善风险发现、风险跟踪、风险追溯综合治理体系,增强提前感知潜在风险并有效引导监管方向

五、“数字化+综合执法

面对执法对象,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开展移动执法、网络取证,利用便携式设备、执法记录仪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倒逼市场主体加快自控合规和自证合规的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等技术为执法人员提供典型案例知识库、处罚依据法规库等,推行简单化执法菜单式监管,方便一线人员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第三节 强化数字安全

坚持安全与建设同步推进,确保重要网络设施、关键数字系统和核心数字资源安全可控。统一网络安全技术体系,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技术要求为标准,从多个层面开展安全建设,强化密码技术、可信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为核心的网络安全保护,满足管理、基础环境、应用、数据、云计算、移动安全等层面的安全需求。健全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升级优化、强化安全检查加固、加强人员宣贯培训、落实等级保护等工作,完善管理机构,压实各级责任,落实风险评估、安全评测、应急预案等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通过区块链技术,在设备运行关、数据传输关和数据存档关,建立起数据安全监管防线,避免出现数据安全问题。

专栏7 数字化监管

“数字化+监管”行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建设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的智慧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综合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实现食品安全“源头可溯、环节可控、去向可查、风险可防、安全可靠”。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码”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价格、网络交易、广告、知识产权监管方式,提升监督抽查效率,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七章高效能法治体系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第一节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围绕新时期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进我省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

加强立法调研和项目储备,推进《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等立法工作。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切实提高法规规章规范的适用性和实操性,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

二、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价制度,确保立法立足执法实践,优化实施效果。根据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形势需要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健全风险评估制度。

第二节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制度建设,推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执行

完善统一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完善柔性执法、服务执法等机制,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市场监管权责清单等。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探索开展行政调解处理复议案件,建立健全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优化奖惩分明的执法评价体系。探索推行社会评议执法,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社会监督。

三、保护执法办案人员合法权益

持实事求是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研究出台依法履职免责规定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容错机制,明确具体免责情形和从轻或者减轻追责情形推动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营造有创新、有探索、有实践,敢于亮剑、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良好执法环境,提升基层单位和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加强配合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提供制度保障。

一、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在信息交换、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定性等方面的会商协作。建立健全公检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及时依法收集、固定、移送涉案证据材料,确保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案件质量。推动将“行刑衔接”纳入法治四川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等考核项目。

二、健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优化拓展平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督功能,推动平台自动对接部门系统,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范围、录入时限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衔接工作效率。

第四节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能,不断深化法律七进,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一、完善法治教育机制

持续开展“法治讲堂走基层”活动,用活管好“法治讲堂走基层讲师团”,因地因需面向基层开展专题讲座和答疑释惑活动,加强对基层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工作机制,发布执法警示,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

二、强化普法宣传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的集中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灵活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力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第八章高质量共治体系

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一步调动社会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

第一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源头管控,引导企业自律,推进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监督。

一、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督促引导

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的法律界定、落实规范、奖惩机制等制度性安排。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进先进管理办法,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明确责任范围,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评自纠。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自我监管机构,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考核、技能竞赛等让不同岗位员工熟练掌握必要知识和技能。引导企业完善过程控制、安全保障、风险管控、责任落实、产品追溯等机制制度。

二、加强企业信用约束

指导企业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制度。规范企业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年报公示。广泛推行公开承诺制,企业自我承诺、自证合规,鼓励做出高于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通过信用公示和联合惩戒实现信用监管。建立完善失职行为责任人失信记录惩戒机制。

第二节落实地方属地责任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市场监管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封闭体系,厘清权责关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地方履行职责。用好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工作、民营经济、公平竞争政策等考核,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到具体岗位和人。加快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创造符合本地实际的基层市场监管模式。

第三节  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市场监管、行业主管职责边界,加强行业准入和市场主体登记的协同,清晰界定规范行业发展和监管市场行为等的事权。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健全部门间市场主体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明确共享责任义务、规范共享程序,实现对核心数据的共享共用。完善线索共享、案件移送、协同查处、联合督办、沟通联络、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促进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动监管。

第四节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建立社会参与、社会监督、社会评价机制,充分宣传发动社会组织的力量、群众的积极性、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市场监管的氛围。

一、引导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消费者协会、商(协)会等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等方面作用,倡导行业自律,支持制定行约行规和自律规范,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化平台优势,加快形成行业相互监督、规范发展良性格局。发挥社区协管员在基层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二、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

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民意调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公平竞争等领域作用,帮助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全面推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形成风险分担的社会救济机制和专业组织评估、监控风险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机制。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服务政府、企业和市场监管,搭建专业高效信息化平台、大数据监管平台,提升参与度和共治效能。

三、强化社会监督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问题处置规范性,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用好举报监督,构建畅通便捷的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力量广泛参与、依法维权,借助自媒体时代方法,记录反映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执法成效,曝光违法行为,营造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完善激励与保护机制,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鼓励媒体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引导警示教育力度,曝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新闻宣传(新闻发布)机制,加强对市场监管重要政策的解读。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提升发布内容质量,立体化传播政务信息。

   

第九章 高素质队伍体系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筑牢市场监管基石,建设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形象好的市场监管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一节完善人才机制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发展、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建成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类型完善的市场监管人才队伍。

一、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

加快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监管、执法、技术、综合管理等各类岗位,通过公招、遴选、选调等方式加大复合型、专业型、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引进力度,从源头提升人才质量。

二、加强实用型人才培养

树立符合市场监管能力体现现代化需求的培育理念,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着力培养新型市场监管专家型、治理型、复合型人才。综合运用岗位练兵、脱产培训、项目锻炼、上挂下派等方式,针对不同岗位需求,侧重实际能力的培养。积极推广数字化、信息化条件下教育培训手段应用,加大网络培训、远程培训力度。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结合,邀请名家能手、行业专家进行技术交流、学术研讨。

加强专业化教育机构建设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科研机构完善相关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相关专业教学、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高级技工、传统技艺带头人、技能大师等工匠型人才,发挥其在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四、优化人才服务体系

完善市场监管人才服务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以成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机制,优化评价标准,促进职称评价与人事人才政策相衔接。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学术研讨、职称评审、专利成果转化全链条市场监管人才服务模式。注重借智借力,加强专家库建设管理,有效发挥专家作用。

第二节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基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创新工作制度机制,提高基层市场监管能力水平。

一、提升基层队伍素质

按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科学调配监管力量,不断加大基层监管一线人员比例,确保监管执法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引导人才流向基层,不断优化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适应市场监管发展要求。健全基层执法人员薪酬、社会保险等保障机制,降低职业风险。

二、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改善基层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取证、检验检测、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备设施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努力提升基层监管装备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三、深化基层监管创新

夯实基层市场监管,构建思维一体、上下贯通、条块结合、闭环管理、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构建县乡联动监管模式,县级局更加突出专业化,基层所更加突出综合性。探索市场监管所与乡镇改革执法监管协同新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所与乡、镇、村、社区、派出所、城管等有效合作,配备充足网格协管员(信息员),完善网格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市场监管预警机制。互通社区民情和市场动态。优化工作方式方法,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第三节深化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改进政风行风,提升市场监管队伍形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融入日常工作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风险点排查,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纪律建设,切实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引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理论研究,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动中央宏观决策、省级中观实施、基层微观落地全面高效贯通。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节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地方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落实好规划任务。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各地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把市场监管作为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生民利的重要保障,全面贯彻落实规划任务,形成全省一盘棋又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第三节强化要素保障

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统筹力度,保障本规划提出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所需要素资源。各地规定将实施本规划必要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好规划实施与预算安排的衔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和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本规划全面实施。



相关链接>>
《四川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四川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