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米尼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2025年01月14日 09:57

来源:综合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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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处罚〔202481

当事人名称

四川米尼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510100MAC2XF7N4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叶德平

违反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未对发布的广告服务内容、使用说明等事项进行展示,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服务内容及用途不清楚,不明白。

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0235.78

罚款6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7

处罚机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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