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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打造“天府名品”质量品牌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年07月28日 10:15

来源:质量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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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质量强市(州)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和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川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川委发〔20186号)和《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7号)要求,打响擦亮天府名品质量品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构建“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10+3”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形成了以国家级质量品牌为引领、省级质量品牌为主体的品牌集群,质量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产业带动力持续增强。但总体看,我省具有全国影响和国际声誉的品牌不多,高端供给不足,品牌经济发展滞后,已无法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的新要求。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坚持质量内核,以标准为支撑、以认证为手段打造天府名品质量品牌,树立品质高端、市场公认的自主质量品牌标杆,代表四川参与国内合作和国际竞争,对加快建立全省经济竞争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构建完成天府名品制度机制、标准管理和认证工作体系,完成认证首批产品(服务)5-10个,以企业自我申明+结果采信模式,授权5-10家管理先进、品质卓越的企业产品或服务使用天府名品专用标识,初步构建起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天府名品质量品牌、驰名商标等多层次品牌体系。到2025年,天府名品质量品牌制度规范、先进标准体系和专业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品牌认证、宣传推介、证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获证主体达到50-100个,品牌企业营收达到5000亿元,品牌引领带动效应有效彰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内核突出高端定位。着眼世界市场,对标国际标准,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定位,以品牌引领、创新发展、品质卓越、标准领先、社会责任为主要指标,培育一批真正体现四川品质、川派文化、产业优势的自主质量品牌,形成领先、创新、高端的天府名品区域质量形象,树立享誉全国的质量名片,引领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强化社会共建。立足大市场”“大质量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行业组织、检测认证和标准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健全天府名品质量品牌创建机制、标准支撑体系,创新评定方式,激发创建质量品牌的活动和动力。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共建,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强化企业质量品牌创建主体责任。

——坚持对标先进创新评价方式。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先进经验,以标准为引领、以认证为手段,建立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品牌发展模式,培育打造自主创新、品质高端、市场公认的天府名品质量品牌。支持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高标准、高品质要求实施独立认证评定,保证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评定指标充分考虑消费者体验、社会舆情等大众感知。

——坚持梯次推进做亮“天府”名片。聚焦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前期重点以龙头企业、引领发展、高技术含量的制造业为侧重;中期重点以成长性高、有望指数性爆发的制造及服务业为侧重;后期全面推开,引导购买力和资源要素流向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充分体现天府名品的引领带动效应。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制度机制。按照高品质、高标准、严认证、市场化方向,推动建立天府名品标准制定、标识管理、认证实施、推介保护、奖励激励等工作制度,形成覆盖全省各行业的品牌建设推进机制。支持相关行业组织、科研院所、检测认证机构、头部企业等联合发起,成立四川省天府名品品牌建设联合会,组织开展品牌培育、认证、管理、宣传、推广工作,加快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品牌工作格局。

(二)健全标准支撑。制定实施天府名品通用规范地方标准,统一规范天府名品品牌申报条件、认证程序以及在创新性、先进性、引领性和责任性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围绕“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充分运用质量对标达标成果,研制天府名品团体标准,加快形成天府名品产品(服务)标准体系。提炼天府名品标准主要关键性能指标与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比形成主要关键性能指标对比表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示,在经营场所和广告宣传中展示。

(三)实施联盟认证。联合省内外知名认证机构、标准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成立天府名品国际认证联盟,统一评价依据、认证规则,以统一标准开展天府名品自愿性认证。推动品牌认证区域协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动国际互认,推行一次认证、多国证书模式,实现同步颁发两种认证证书。在认证评定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自我声明模式,严格制定统一标准,对质量管理卓越企业以自我声明模式获得品牌使用天府名品专用标识授权。

(四)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天府名品标准制定、先进性评估和执行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认证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督促相关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实施有效的跟踪检查,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停止使用品牌标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含金量。

(五)加强品牌保护。组织天府名品标志征集评选并将其作为品牌标识,获得天府名品认证的企业在包装、使用说明书、经营场所、广告宣传中使用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买卖天府名品认证标志的侵权违法行为;侵权信息纳入信用中国(四川)平台的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内容,供公众查询。实施天府名品品牌培育工程,引领更多产品和服务迈入天府名品行列。

(六)加大推介力度。支持天府名品企业参与国际博览会、西博会、科博会、农博会以及中国品牌日、重要论坛等推介活动,举办天府名品品牌展会、论坛,开展消费体察、口碑调研、对比实验、品牌价值评价、满意度测评等,扩大品牌影响力,树立四川品牌形象。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面媒体、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天府名品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品牌建设的统筹作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天府名品品牌建设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品牌的推介、宣传、保护和监管。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实施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天府名品品牌创建工作。

(二)加强政策激励。天府名品品牌创建工作纳入省政府对省级有关部门和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加大对天府名品品牌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先列入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天府名品品牌推广应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力支持天府名品品牌走出去,鼓励天府名品品牌企业境外商标注册、境外宣传营销、境外机构建设。

(三)加强经费保障。统筹现有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天府名品标准制(修)订、天府名品品牌培育以及宣传推广,按政策对天府名品品牌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给予支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加大对天府名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投入。

(四)加强人才培养。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制度,培养高素质企业管理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鼓励社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企业、产业的品牌建设研究,建设质量品牌智库,推进品牌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开展品牌建设基础理论、品牌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培养品牌建设相关专业人才,切实提升品牌建设的科学性、实效性。

                   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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