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31日 17:07
来源:认检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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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30日至07月30日,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期间,收到一名群众的两条建议,经研究,均不予采纳。
未采纳原因:
一、关于部分车型驻车坡道的建议
《评审指南》中关于驻车坡道斜面长度的规定,是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第21条驻车坡道的设置规定,依据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对不同车型外廓尺寸的规定进行的细化和明确,同时《评审指南》也明确在现场评审中,可由评审组采用机构申请承检的最长车型进行驻车坡道现场试验实测,并根据实测结果,限制承检车辆的实际长度。因此,对于建议中提出的增加仅承检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单铰接客车或车长大于13.7米的单铰接客车)20%驻车坡道斜面长度及宽度的意见实际上《评审指南》已有明确描述。该建议不予采纳。
二、关于检验人员配置问题的建议
《评审指南》中关于检验人员配置的规定,是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并依据GB38900-2020、GB3847-2018、GB18285-2018等检验标准要求,结合本省机动车检验工作实际而进行的细化和明确。《评审指南》对检验机构最低人员数量配置的要求,既是严格落实资质认定准入条件的具体体现,又是提升机动车检测质量和行业公平竞争的有效措施。该建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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