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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名品”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

2022年05月16日 09:31

来源:质量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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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至4月24日,通过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天府名品”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主要集中在文字表述准确性和“天府名品”原产地属性方面,共采纳2条;未采纳2条。

未采纳原因为:一是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议删除第十二条中“合规性”,经研究,合规性是“天府名品”团体标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强调合规性的表述更加规范。二是网友建议明确“天府名品”产品或服务的原产地特性,并量化“天府名品”原材料产地属性,经研究,将第三条“天府名品”概念进行完善,明确了“天府名品”的产地特性,但量化原材料的产地属性,将过于重视本土产品保护,致使川内许多优秀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被排除在“天府名品”外,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战略相悖,未采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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