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1日 17:50
来源:竞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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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重要决策部署,2025年7月25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明确“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为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参照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此《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充分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权利,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氛围的工作合力。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和《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26条,主要包括:
一是总体要求。规定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举报处理原则、举报处理权限、举报渠道、举报人权利义务等。
二是举报核查。规定举报登记、核查对象、核查内容、核查程序、核查时限等。
三是举报处理。规定开展提醒敦促的情形及其内容、组织开展约谈的情形和方式、行纪衔接、举报处理结果反馈等。
四、适用情形
《办法》适用于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政策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一)有关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或者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规范;
(二)有关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
(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妨碍公平竞争的,同时有权向政策制定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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