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 11:21
来源:行政审批处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机构自愿申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成都市锦江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145,有效期至2024年03月14日)、成都市青羊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72312050382,有效期至2023年07月19日)、成都市金牛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72312050355,有效期至2023年07月02日)、成都市武侯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257,有效期至2024年05月22日)、成都市成华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224,有效期至2024年05月0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72312050280,有效期至2023年05月16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72312050271,有效期至2023年05月16日)、成都市新都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212312051071,有效期至2027年12月07日)、成都市温江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108,有效期至2024年03月06日)、成都市双流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212312051025,有效期至2027年11月01日)、成都市郫都区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52312080242,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4日)、新津县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62312050272,有效期至2022年05月16日)、简阳市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62312050069,有效期至2022年01月21日)、都江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52312050281,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9日)、彭州市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432,有效期至2024年08月09日)、邛崃市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62312050139,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1日)、崇州市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375,有效期至2024年07月18日)、金堂县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287,有效期至2024年06月05日)、大邑县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82312050327,有效期至2024年06月28日)、蒲江县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62312050017,有效期至2022年01月10日),证书(正本、附表)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以上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一切从事有关该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检测活动,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