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 11:37
来源: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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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机构自愿申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宜宾市高县冠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202305020189,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2日),证书(正本、附表)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宜宾市高县冠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一切从事有关该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检测活动,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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