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 11:35
来源: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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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机构自愿申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72301080312,有效期至2023年06月11日),证书(正本、附表)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一切从事有关该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检测活动,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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