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5日 14:36
来源:特殊食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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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将必见(成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2个备案产品进行备案人名称变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案号 |
变更前备案人名称 |
变更后备案人名称 |
1 |
高原安牌维生素C颗粒 |
食健备G202551000164 |
成都高原安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必见(成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 |
高原安牌破壁灵芝孢子粉 |
食健备G202551000166 |
成都高原安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必见(成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我局对上述保健食品备案信息予以公布。保健食品备案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
附件: 1.高原安牌维生素C颗粒备案凭证(备案人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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