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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CZ202305)

2023年05月30日 14:28

来源:食品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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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三角峰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39,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三角峰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3-03-09)。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一)行政处罚

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2023411日开展核查处置。经查,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54日决定对免于行政处罚

(二)排查整改

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在购进该批次三角峰鱼(淡水鱼)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进货索证索票工作,防止再次出现不合格产品。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5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518日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蒲江县农业农村局。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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