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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CZ202208)

2022年11月28日 15:40

来源:食品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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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白云区谭佳干调零售店销售的、标称由四川阳丰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红老抽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白云区谭佳干调零售店抽取1批次特红老抽酱油(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四川阳丰味业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中江县龙台经济开发区飞龙路219-1号,规格型号:800ml/瓶,生产日期:2022125日),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831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该批次特红老抽酱油600瓶,共计480公斤,货值1800元;已销售600件,共计480公斤。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914日立案调查,四川阳丰味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于20221121日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40;

2.罚款人民币30000;

3.没收涉案特红老抽酱油108瓶。

2.排查整改

经调查,导致该批次绍兴风味料酒(调味料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运输、储存不当。中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围绕原料采购、运输、查验、储存、投料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设施设备洗消、从业人员管理、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产品检验、产品交付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加强成品质量检测,提升检测人员能力水平。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1014日进行复查,该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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