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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0号)

2020年10月22日 16:22

来源:食品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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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涉及我省四川巴味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726日,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通过网购方式在四川巴味鲜食品有限公司淘宝店铺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槐花蜂蜜(规格型号:500/瓶;生产日期:2020-05-28)。经检验“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一)行政处罚

经查,四川巴味鲜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鉴于该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二)排查整改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企业(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过程控制不严,四川巴味鲜食品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高新区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进行召回。

四川巴味鲜食品有限公司将更加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更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工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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