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6日 15:30
来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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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监发〔2025〕6号
为深入推动四川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任务落地,四川金融监管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委金融办、财政厅、人行四川省分行制定了《四川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金融监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版权局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25年5月20日
四川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作用,促进四川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成都高新区、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温江区、绵阳游仙高新区、绵阳科技城新区、绵竹高新区、乐山高新区等地先行先试的实践探索经验,围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建设,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持续强化政策引领、信贷支持、产业孵化、产品创新等发展助推作用,切实做好服务优化、人才培养、上下联动等基础保障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金额合理增长,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到2027年,基本建成服务便捷高效、信息共享畅通、体制机制完备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结合四川实际构建“多维联动、普惠中小、业态丰富、服务便捷”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
实现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全覆盖。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支持在川设立商标权及版权质押登记服务窗口或者代办点,推动商标权、著作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试点。协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在川金融机构开通版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在线版权质押登记平台,优化登记流程,缩短办理周期。依托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版权质押登记公示信息平台,完善版权质押登记机制。(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共享范围
联合省内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指导金融机构使用各类知识产权查询系统,确保高效查询知识产权权属状态、许可使用、交易转让等关键数据。鼓励省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在现有数据系统基础上,开发集专利地图分析、侵权预警、价值评估辅助等功能于一体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查询工具包”。鼓励省级金融服务平台与知识产权代办处、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机构强化工作协同,在质押数据信息查询、融资需求、企业税务、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知识产权融资项目数据库,提高信息获取便利度。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打造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构建衔接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运营机构、服务机构、企业等多方联动的知识产权数字化融资服务平台。(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
支持商业银行按照《专利评估指引》要求,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对接,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工具,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体系。支持具备相应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能力的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原则上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支持省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定期收集分析内部评估数据,指导商业银行按照“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原则,优化评估方法、指标、系数,逐步扩大内部评估适用范围。(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委金融办、人行四川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化建设
鼓励各市(州)版权局在版权价值评估方面提供数据、模型和系统支持,链接省级版权综合服务平台区块链,实现“登记—评估—质押—交易—处置”一站式服务。支持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自贡市和凉山州等地结合蜀锦蜀绣、藏羌绣、彝绣、年画、彩灯等民间文艺,分门类研究提出适合民间文艺版权的评估指引或规范。鼓励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指导地方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反映本地特点的商标权评估指引或规范,重点关注本地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与老字号。探索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模型建设指引》,明确评估流程、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专业机构库,推荐商业银行使用,鼓励入库机构提高评估效率、降低评估费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整体评价标准,指导商业银行用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整体评价替代价值评估。(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商业银行业务保障机制
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风险处置等标准化流程,指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办法和管理制度。鼓励依托科技支行、文创支行或设立知识产权金融专营机构推广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下放审批权限,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监管不良率考核容忍等监管政策。配套设置专门信贷额度、风险评估审批、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培养知识产权金融专员,研究设立直达基层信贷员的个人奖励计划。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专业人才培训,建设知识产权金融人才库。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情况纳入对商业银行的相关金融服务监管评价。(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人行四川省分行、省银行业协会、省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多元化
鼓励商业银行综合运用小额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积分贷款等方式,降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文创企业融资门槛,做好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衔接。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质押线上线下产品,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十年,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鼓励省内保险机构为知识产权创新企业提供综合保险方案,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类、侵权责任类、维权保护类等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结合本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创新发展市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委金融办、人行四川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知识产权金融押品和模式创新
鼓励商业银行基于各类知识产权进行组合质押融资。支持商业银行将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数据权益等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积极探索围绕专利开放许可等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业务模式。鼓励信托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信托,探索提供知识产权权益管理、保护、代际传承、公益慈善等服务,实现知识产权安全保管和成果转化后收益的高效管理。支持成都构建以文学艺术、影视娱乐、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版权、IP授权、3D素材为核心标的文化数字资产金融生态体系,推动版权质押融资、版权支持票据等创新产品落地,建成全国领先的文化数字资产金融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开展“专利+商标+版权”混合质押融资试点,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贷款。(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委金融办、人行四川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信贷资源有效盘活
鼓励商业银行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直接转让、收益权转让等业务。协调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为川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转让提供绿色通道服务,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转让免收各项费用。(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人行四川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用
鼓励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交易机构、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四川天府新区)、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高精准服务能力,为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模型优化、银企对接、押品筛选管理、权利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银行建立市场化合作机制,推行“银行+服务机构”联合尽调模式,发挥服务机构在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专长,协助银行更准确地判断知识产权价值。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险、评估、运营、交易、担保、法律等金融类服务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强知识产权交易活跃能力
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交易机构、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四川天府新区)、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定价、转让交易、质物处置等方面功能。探索知识产权确权登记在信托、理财等资管产品名下的可行性路径,将交易主体扩大至资管产品,推动确权登记制度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公共交易平台建设。(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探索试点知识产权质物处置
鼓励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交易机构、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四川天府新区)、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设置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专门版块。探索制定企业预缴专利年费操作细则,明确缴费方式、金额和时间节点,引导企业预缴质押期间专利年费。探索知识产权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和可行模式,通过集中拍卖、第三方收储等方式,将短期处置转换为较长周期的知识产权运营。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多渠道实现质物处置变现路径,设立知识产权质物收储、运营机构,建设专业化知识产权质物处置平台,通过集中拍卖、第三方收储等方式将短期质押物处置转换为中长期知识产权运营。(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力度,针对纳入“天府知来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风险分担。鼓励市(州)全面建立知识产权金融业务风险分担机制,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在知识产权贷款出现不良时,探索先行按比例拨付补偿金,待处置后再行清算的风险补偿前置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持续推广已纳入区域风险资金池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贷款产品,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政策。(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协作
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挥“政府+平台+金融”三方合作模式作用,实现市场监管、税务、知识产权和金融服务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发布、质押合同登记信息查询、质物状态查询等“一站式”线上办理服务。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作用,提高业务办理便利度,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线上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动态统计,开展线上质押需求信息登记发布。(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探索知识产权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工作机制,遴选100家高成长性知识产权企业纳入“白名单”,搭建银企交流平台,组织投融资对接会。通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科创企业、文创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支持力度。通过举办强链增效专场银企对接活动等,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金融赋能。鼓励知识产权拥有量较大的科创企业、文创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金融促进企业发展,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开展产业链专场对接,聚焦地区主导产业,联合行业协会,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及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场沙龙活动。(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市县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三级工作机制,各级金融监管(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与地方财政部门参加本级工作机制,联合研究部署试点行动中重大政策、重大任务,统筹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委金融办、财政厅、人行四川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考核评价。联合做好试点建设工作的跟踪分析、风险监测和督促检查,定期研究通报工作情况,共同推动工作措施落地落实。鼓励各市(州)政府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压实各行业部门主管责任。(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委金融办、人行四川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强探索研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定期编制发布四川知识产权金融生态构建典型案例。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等要切实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针对金融机构开展工作培训、经验交流和案例推广。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于良好做法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及时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加强对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健全舆论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委金融办、财政厅、人行四川省分行、省银行业协会、省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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