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4日 12:20
来源:综合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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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我局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万街村2组的成都宝龙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扣押有盐渍毛肚72198.4Kg、牛板筋4413.4Kg、猪肚16601Kg,成都宝龙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不能提供这批冻品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存货人的相关信息凭证。我局依法将上述物品转移扣押在新津两冻库,并于2024年10月14日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j.sc.gov.cn/)依法公告寻主,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为保障该批冻品真实货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再次公告认领该批冻品,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上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18号)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批冷冻肉制品按照无主货物依法上缴,并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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