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2日 16:20
来源:综合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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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四川顺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00001814661
法定代表人:李章华
住 所:成都市新南路1号省地税综合楼10楼
经营范围:算机软、硬件开发、安装、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研究、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登记机关: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状态:吊销未注销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3年12月8日,我局收到黄文惠递交的《撤销市场主体冒名登记(备案)表》,反映“其被四川顺通科技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被登记为总经理、股东,申请撤销总经理、股东冒名登记”,我局依法受理。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参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调查程序,依法开展调查。未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2002年7月9日,当事人取得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四川顺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002年7月8日》中“黄文惠”非黄文惠本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名,对相关签名不予追认,黄文惠否认提供身份信息用于该当事人设立登记及参与经营管理等。我局通过国家信用网对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进行挂网公示,法定期限内无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本局认为:2002年7月9日你单位取得的设立登记行政许可时,提交含有“黄文惠”签名及身份信息的登记材料属于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拟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7月9日作出的四川顺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行政许可中黄文惠为监事、股东的登记(备案)事项。
因无法向当事人直接、留置、邮寄或者电子送达本听证告知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权利。
联系人:刘旼 邓小波 联系电话:028-84518930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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