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8日 16:12
来源:信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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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发〔2023〕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省级部门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计划任务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年度监管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监管计划任务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袁晓炜,联系电话:18190888110,邮箱:86291785@qq.com
附件:四川省省级部门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计划任务清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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