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9日 11:46
来源:商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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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3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2﹞386号),生产双流冬草莓、羊田粉条、盐边油底肉、金堂羊肚菌、蒲江猕猴桃、蒲江丑柑、峨眉山茶、江油附子、汉源花椒油等9个产品的25家企业,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查认定,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25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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