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5日 17:50
来源: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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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合同信用建设工作,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和《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特制订四川省2020—2021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方案。
一、参与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四川省省级“守重”企业公示。
二、公示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在对企业合同信用记录及公示有效期综合衡量的基础上,今年省级“守重”企业申报分两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企业申报
2018-2019年度省级“守重”第一批公示企业,作为今年第一批申报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合理统筹审核推荐时限,于7月31日前完成公示工作程序。
(二)第二批企业申报
2018-2019年度省级“守重”第二批公示企业,和已连续两年被公示为市(州)级“守重”且拟申报2020-2021年度省级“守重”的企业,作为今年第二批申报企业。其公示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1.企业申报(7月15日-8月31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指导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信用公示软件”(网址:http://182.131.3.112:8029/netccredit/),如实填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数据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并按《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推荐(9月1日-10月15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检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写是否完备,有无漏填项,签章是否完整,与网上申报内容是否一致,在公示年度内是否遭受行政处罚、是否有严重失信行为、是否被列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应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信用公示软件”,将推荐企业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并上报下列书式材料:
(1)以公函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推荐公示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要注明变更前名称)、撤销公示企业名单(含撤销公示原因)、自愿退出公示企业名单(含退出原因),并将电子版一并报送;
(2)推荐企业申报材料。
3.公示(10月16日-11月30日)
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示,制发公示文件并出具公示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握好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做好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审核、推荐任务。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要主动联系企业,确保所有企业知晓,防止出现漏报情况。
(二)加强行政指导。各地要认真学习《办法》规定和申报系统中的“用户使用手册”,熟悉申报要求、申报流程和软件操作办法。要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帮助企业理解并如实填报申报表格,不得代企业调整相关申报数据。
(三)确保公示质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核所有申报企业申报资格,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推荐企业。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降低标准,不搞数量凑合。对违规推荐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合理控制规模。从“守重”工作规范化要求出发,省市场监管局综合全省“守重”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本次省级“守重”企业公示名额。各地推荐省级“守重”企业时,坚持综合推荐的原则,将企业“守重”展示内容与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择优推荐。
(五)严格遵守纪律。各地在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公平推荐,确保“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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