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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
 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21日 17:08

来源:认检处

【字体: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1号,见附件1),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经省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依托“四川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系统”平台,摸清本地区检验检测机构底数,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同时做好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完成率务必达到100%。

二、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如遇人员调整要做好交接,确保延续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数据必须真实、有效,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或故意瞒报、错报、漏报的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统计工作均通过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完成(网址:http://qts.cnca.cn/qts/),如遇技术问题,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你呼我应”或发送邮件至qts@cnca.gov.cn联系解决。

四、请检验检测机构于2月15日前完成统计数据报送,各市(州)局于2月28日前完成统计数据审核。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关注审核状态,及时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上报。

五、为提高资质认定办理质量,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组织开发了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查询及赋码系统(简称“赋码系统”),需采集各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信息并对资质认定证书实施统一赋二维码。省局前期已下发通知要求机构填报赋码信息表,但仍有少数机构未填报,影响其办理资质认定申请。请尚未填报赋码信息表或者在2021年8月1日审批平台运行后,没有通过线上流程办理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的机构应填写《赋码信息表》《承诺书》(详见附件2、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rdfm@163.com,信息内容应确保合法、全面、真实、准确。

联系人:陈礼黎 028-86607639(统计直报工作)

邓小青 18208133725(赋码工作)

附件: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报告2021年国家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

      附件2:赋码信息表

      附件3:承诺书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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