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公示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2021年12月16日 16:58

来源:标准化处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省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512864-2021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自20227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8

附件: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