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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关于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25日 17:33

来源:登记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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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发〔202073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1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031号)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大数据中心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标准将我省电子营业执照全量归集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库并实时更新。为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应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推进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等各类电子证照及材料的共享复用,制定仅需营业执照就能办理的事项清单,方便市场主体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身份认证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已作为我省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源之一,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用户注册、实名验证、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等服务,解决市场主体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省一体化平台的“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二)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的互信互认。各地各部门要在对接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的基础上,将电子营业执照的共享应用嵌入业务流程,优先采用在线查询、验证、比对、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解决市场主体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时,需要反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等身份凭证文件的问题。

(三)充分运用“天府通办”等移动端电子证照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天府通办”“营商通”等移动端电子证照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在使用移动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涉及市场主体身份验证和使用营业执照场景的,应当通过调用“天府通办”“营商通”等移动端的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相关需求。

(四)充分发挥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等证照共享服务作用,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各地各部门要梳理涉及市场主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材料,逐项厘清证照性质,分类别、分场景明确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作用,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对于营业执照等身份凭证类证照以及政务事项确有存档需求的证照,要通过省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营业执照,减少对纸质证照文件的使用要求;对于仅为核验有无的资质类证照以及政务事项无存档需求的证照,要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共享复用相关信息数据。鼓励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推行除电子营业执照外,其余应交材料均以承诺方式免交,并于10月底前梳理形成本地本部门(单位)“一照通办”事项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技术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加快部门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的深度对接,充分利用省一体化平台的基础支撑功能,进一步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覆盖面,不断提升基础服务能力,保障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业务在全省“一网通办”。

(二)优化政务服务。各地各部门应在共享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的基础上,不断将更多的电子证照和材料纳入共享应用范围,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办事材料电子化,切实减免办事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要以利企便民为目标,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群众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分级开展专项操作使用培训,着力提升一线窗口人员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业务能力,确保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陈亚林   028-86755969

        省大数据中心方朝文   028-61528840

邮箱:275374320@qq.com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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