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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等4 家
 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2020年第29号)

2020年06月29日 11:06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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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生产五粮液、国窖1573、泸州老窖特曲、江油附子等4个产品的4家企业(见附件),分别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4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20206 28


附件

4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序号

地理标志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五粮液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91511500MA62A0WM8P

2

国窖157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91510500204706718H

3

泸州老窖特曲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91510500204706718H

4

江油附子

四川兴盛源药业有限公司

9151078159996596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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