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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的通知

2020年04月23日 10:01

来源: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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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切实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0年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后不满1年的技术委员会不参加考核。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纳入技术委员会考核范围,不单独开展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05-9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承担标准制修订及复审任务、日常管理和组织参加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一)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完成情况、标准体系建设和维护情况、标准复审开展情况、标准制修订过程情况等;

(二)日常管理包括年度报告情况、经费管理、委员管理、宣传培训、秘书处承担单位对秘书处工作的支持情况、受到投诉或表彰情况等;

(三)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情况等。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阶段(51日至531日)

技术委员会根据考核内容开展自评,并提交考核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考核评估阶段(61日至831日)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般由3-5位熟悉标准化和技术委员会运行管理的专家组成。

根据技术委员会提交的自评材料,工作组进行考核。必要时,工作组可采取现场考察质询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确定考核结果阶段(91日至930日)

现场考核结束,工作组给出明确考核意见,并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组考核意见,结合日常掌握的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信息,确定考核评估结果。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期间,工作组可以要求技术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技术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二)工作组应当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工作。考核结果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考核意见。

(三)考核自评报告应于531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苏俊

联系电话:028-86607601

电子邮箱:1066264345@qq.com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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