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3日 10:01
来源: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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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切实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0年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后不满1年的技术委员会不参加考核。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纳入技术委员会考核范围,不单独开展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0年5月-9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承担标准制修订及复审任务、日常管理和组织参加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一)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完成情况、标准体系建设和维护情况、标准复审开展情况、标准制修订过程情况等;
(二)日常管理包括年度报告情况、经费管理、委员管理、宣传培训、秘书处承担单位对秘书处工作的支持情况、受到投诉或表彰情况等;
(三)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情况等。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技术委员会根据考核内容开展自评,并提交考核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考核评估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般由3-5位熟悉标准化和技术委员会运行管理的专家组成。
根据技术委员会提交的自评材料,工作组进行考核。必要时,工作组可采取现场考察质询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确定考核结果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现场考核结束,工作组给出明确考核意见,并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组考核意见,结合日常掌握的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信息,确定考核评估结果。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期间,工作组可以要求技术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技术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二)工作组应当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工作。考核结果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考核意见。
(三)考核自评报告应于5月31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苏俊
联系电话:028-86607601
电子邮箱:1066264345@qq.com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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