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0日 17:02
来源:直属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川市监告字〔2020〕0003号
当事人:四川今明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10000000084485
法定代表人:孟基成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16号3幢15楼10号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你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冒充他人签名骗取公司登记行为,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撤销你公司2010年7月15日公司变更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在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时,冒用刘仕清(身份证号:510105********0013)的身份信息,取得公司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决定撤销你公司2010年7月15日公司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028—86523456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