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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省本级登记企业相关监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公告

2020年02月07日 17:19

来源: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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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限度保护办事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办理省本级登记企业相关监管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积极推行线上办理。企业年报和联络员备案,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c.gsxt.gov.cn)填报、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年报,可登录“省市场监管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182.131.3.112:8001/webportal/user/popup_login)进行填报申请预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下载申请表,填写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分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1号楼),其中,对由于地址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进行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不再进行实地核查。

    二、积极开通远程服务。分局和相关部门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业务咨询电话028-8652201186522208(企业年报等),028-86523456(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技术咨询电话028-86780788,业务咨询电子邮箱sichuan_scjgj@163.com

    三、积极实施预约办理。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年报等需要提交书面材料的业务,建议提前拨打咨询电话,约定办理时间,以减少人员往来聚集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对涉及省本级登记企业的投诉举报,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15电话渠道进行,确需现场提出的,请提前与分局取得联系。疫情防控期间,您在进入分局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四、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为支持疫情防控,分局对疫情防控产品生产等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靠前指导、限时办结。同时,为支持省本级登记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分局将竭力为省本级登记企业办理市场监管各项业务提供帮助。

    此公告有效期至我省本次肺炎疫情解除。

    感谢广大企业的理解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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