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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违规采购进口冷冻食品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开出51万元罚单

2021年02月05日 17:08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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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县紫云工业园区内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该公司价值17万元的无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牛肚、冷冻牛黄喉,并处罚款51万元。

上述涉案冷冻食品是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从深圳市采购,并于去年11月运回公司作为食品生产原料,拟全部加工成牛百叶、牛黄喉进行销售。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生产车间查获,因该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也未建立食品原料出库记录和生产记录。据此,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涉案产品予以现场查封,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召回了已售出的成品牛百叶201.6kg。同时,还根据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请县疾控中心对上述涉案冷冻食品、接触人员、储存及加工场所进行了核酸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川冷链”平台采购冷链食品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质量查验和消毒记录台账,未经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禁采购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非冷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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