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省局动态

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

2020年08月07日 09:19

来源:价监处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降电价”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终端用户。8月5日省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2020年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0年8月至11月,共分为政策宣传、摸底排查、集中治理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通过专项整治,在转供电领域落实我省2018年以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2020年工商业电价降低5%的价格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全部传递到终端用户,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各部门,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利用电网企业营业网点、APP以及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张贴价格政策宣传稿、印发政策宣传手册等方式,积极宣传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和价格行为规范。二是建档立账摸清底数,对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建立转供电主体台账。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指导,通过行政指导、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指导、帮助和提醒转供电主体提高价格合规和自律意识。四是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对转供电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集中整治,限时整改、实现整治全覆盖。五是严厉打击价格违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要将转供电主体价格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对于性质恶劣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通报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
    《方案》要求各地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是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保障。二要加强协同配合。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和发展改革部门、住建部门以及供电企业的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要提升整治效果。要畅通12315热线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投诉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提高市场执法威慑力。四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研究完善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转供电终端实体企业有政策红利“获得感”,切实维护终端用户合法价格权益。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