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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口罩 损人又害己

2020年02月17日 17:25

来源:法规处、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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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宾市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查处一起销售假冒口罩案。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唐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备案和无任何货源的情况下,利用群众急需购买新冠肺炎防护用品的心理,通过微信群谎称自己有KN95(N95)和一次性医用口罩销售,欺骗网友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其转款共计18232元。收到货款后,唐某将棉布口罩当作KN95(N95)口罩、脱脂纱布口罩当作一次性医用口罩向13名网友发货。由于害怕购买者在收货之后发现购买的并非KN95(N95)和一次性医用口罩,要求退款,唐某交付快递时标注虚假的发货地址,并将所有购买者的微信拉黑删除,拒接所有电话,对多次请求添加好友要求退款的购买者一律不予理睬。目前,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从唐某处追回被骗金额10473元,逐一退还购买者,并将涉案的300个棉布口罩和760个脱脂纱布口罩依法予以扣押,同时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当前,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一盘棋,上下齐心,共克时艰,为战胜疫情努力着、奉献着、牺牲着。但是仍有少数利令智昏者财迷心窍,见利忘义,制假售假,坑害群众,终遭法治,身陷囹圄。
    2月13日,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采取高压态势,根据有效的行刑衔接标准,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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