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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2019年09月16日 12:37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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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分析民营企业创设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总结推广民营经济发展先进经验。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有关民营经济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规划,协调争取总局相关部门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发展。

2.负责建立完善各类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咨询、论证、决策、公示等制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涉及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

3.负责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分类指导。引导鼓励民营企业规范运营、加快变革和创新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提质增效,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市场拓展活动。

4.负责制订民营企业家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和高层管理人员培训辅导体系,开拓搭建各类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和高层管理人员考察培训。

5.负责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暨小微企业名录库(四川),拓展名录库功能应用,加强名录库宣传推广,盘活“政、银、企”三方信息资源,促进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6.负责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开展调研、数据统计分析、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建立联系点等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9.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鄢梦

联系方式:028-867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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