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机构设置 / 省局机关

质量发展处

2019年09月16日 12:30

来源:省局人事处

【字体:

职责:

1.负责拟订推进质量强省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开展质量强市(州)、强县(市、区)建设。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质量工作形势,审议有关事项。承担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按授权牵头承办国家对省级层面质量考核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加强全面质量责任情况的考核评议工作,探索建立省级质量督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负责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推荐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组织制定品牌培育创建制度机制,推进“品质四川”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按授权牵头推动四川品牌发展联盟有关工作。

4.牵头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负责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建立服务质量协同处理机制,承担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与结果通报。

5.负责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

6.负责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建立召回管理协调机制,指导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工作。组织开展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监督、效果评估等工作。

7.负责贯彻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政策措施,指导市(州)质量基础建设与应用。

8.负责贯彻落实质量伤害监测制度,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和地区质量状况调查。

9.负责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承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完善质量担保制度,承担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监督管理。负责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实施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11.负责加强质量理论和政策研究,按授权牵头推动四川质量发展研究院相关工作,推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3.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肖学文

联系方式:028-86607902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