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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处

2019年09月11日 17:16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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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承担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2.承担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

3.承担营业执照核发、登记文书、登记流程和登记档案等规范工作。

4.承担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的政策制定工作,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登记制度制定工作。

5.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政策制定工作。

6.承担市场主体名称规范、管理和争议处置工作。

7.承担法人库建设、管理工作。

8.承担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工作。

9.承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便利化登记的指导工作。

10.承担市场主体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工作。

11.承担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培训工作。

12.牵头承担压缩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工作,牵头建设完善市场主体开办“一窗通”平台。

13.牵头承担市场主体退出(含注销退出和撤销退出)指导工作,牵头建设市场主体退出一网服务专区。

14.牵头承担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登记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15.牵头承担推进“政银合作”创新工作。

16.负责市场准入“双告知”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8.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锐

      联系方式:028-861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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