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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2019年09月11日 17:20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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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全省12315话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省12315热线数据,开展对各地12315热线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负责全省12315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负责管理、运行全国12315工作平台,建立五级贯通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

5.负责指导建立市(州)、县(区)、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所)12315工作机构,建立全省12315绩效评价体系。

6.负责全省12315数据互联互通和大数据研判及风险预警、消费警示。

7.负责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与执法办案、应急指挥管理、信用监管以及地方政务服务热线等工作的衔接机制。

8.负责全省12315品牌建设,保持品牌特色,提升服务效能。

9.负责指导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0.负责全省投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立案、销案的制度建设和指导工作;承担省局投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立案、销案工作。

11.负责汇总、综合分析和研判全省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查办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2.承担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省政府12345政务服务平台交办任务的接收、转办、督办、反馈。

14.负责健全完善全省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的制度机制。

15.负责探索“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线上消费维权体系。

16.负责全省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理论支撑、人才培养。

17.指导全省消费维权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9.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董立欧

联系方式:028-8662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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