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开展“六保”行动 为群众提供“六心”服务

2020年03月23日 17:51

来源: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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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保环境,让群众舒心。全城大消杀累计次数26次,城区每日防疫消杀累计次数55次,累计面积3930.95万平方米。收运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742.71公斤。城区三家大型超市消杀面积累计21.418万平方米。全县农贸市场累计消杀401次,消杀面积63.06万平方米。农贸市场、餐饮店、熟食店开展“周末大扫除”。
    二是保秩序,让群众顺心。所有乡(镇)集市一律不开,农贸市场固定保留一至两个出入口,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网格辖区内的商超、餐饮服务单位、摊贩进行深入排查,督促摊贩坐商归店,工作人员和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营业。在大中型商铺入口摆放“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的温馨提示牌,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无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内。安排工作人员每天不定时为市场摊贩及进入市场的群众测量体温,确保无发烧人员进入市场。
    三是保供应,让群众暖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对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上门开展服务指导,加强沟通对接,帮助企业转产转型,于3月12日正式投产生产口罩。积极引导泰来、惠玛特、农耕时代等商超加强与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销对接力度。目前城区大西康、荷花池农贸市场每日采购均能满足日常供给。
    四是保安全,让群众放心。严守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三条安全底线。继续关停活禽交易市场、销售点、宰杀点。宣传发放“远离野味、健康饮食”倡议书6000余份,加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的日常监管,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指导单位集体食堂加强疫情防控,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复工复产复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严防疫情传播。对已恢复营业餐馆、奶茶店、食品生产小作坊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暨开学准备工作会。在全市率先实行购买退烧药实名登记制,累计登记上报253起消费者购买退烧药的行为。加强防护产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的质量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业局联合对农资经营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严肃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消毒工作督查,督促责任人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电梯消毒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货值金额9.73万元。
    五是保价格,让群众省心。密切关注县内防控新冠肺炎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价格秩序情况,发放《商品价格提醒告诫函》5000余份,加强对经营者的引导,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实行价格网格化监管,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关注度最高的食品安全、市场价格秩序等工作重点,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商店等重点场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是保权益,让群众安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凝聚你我力量”和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商铺诚信守法经营。大力宣传12315投诉举报电话,张贴发放12315宣传单1万余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口罩等防护产品检查和活禽宰杀、野生动物交易排查,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口罩等防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囤积居奇、违规经营活禽和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食品经营单位等14928户次。开展行政约谈6次,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0条,受理消费者投诉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0元。依法立案查处涉疫违法案件28件,没收问题口罩200只。对1起价格违法案件顶格处罚5000元,通过媒体发布4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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