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 18:34
来源: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序号 |
项目名称 及编号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门头改造工程项目采购 (川政达采比〔2018〕3- 86号) |
1 |
采购方式 |
比选 |
2 |
采购预算 |
总预算: 38.2493万元 |
3 |
采购人 |
联 系 人:全老师 028-86607703 |
4 |
代理机构 |
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 联系人:陈兵 联系电话:028-86113499 |
5 |
代理费 |
5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6 |
报名费 |
300元(以项目为单位不分包,报名资格不得转让,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
7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 17:00截止 报名地点: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 |
8 |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8年12月26 日14:00 地点: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 |
9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省外施工企业需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单位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的大门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现拟进行维修改造。
二、项目需求
(一)改造面积、区域
工程地址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占地面积57.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5.900m。
(二)改造内容
1. 拆除工程
2. 室内装饰工程
3. 外墙工程
4. 路面修复工程
附:设计方案(供应商报名时领取)
(三)改造质量要求
总体要求
按照设计方案和建筑规范安全施工;达到现行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合格标准;工程中涉及的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1.大门为一层框架结构,
2.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抗震设防为7度。
(四)施工安全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隔离拉网施工确保安全以及保证机动车及行人畅通。
2.现场需架设双排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园区非机动车及行人安全。
三、售后服务要求
1. 工期60天。
2. 成交供应商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
3. 质保期内维修维护均不再单独收取费用。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50%合同款,项目竣工验收后付40%合同款,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