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6日 10:06
来源:省局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川市监函〔2024〕163号
张银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保障企业合法利益的建议》(第010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民营企业维权联席机构服务平台
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经济和信息化厅、司法厅、省工商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明确提出涉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部门定期研究会商维权服务工作,各部门间互相共享数据、信息,通报涉维权服务的重大复杂问题,研究制定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工作措施,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目前,我省多个省级部门建立了受理民营企业维权投诉的服务平台,对民营企业诉求实行同步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实现民营企业维权业务互动、数据对接。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设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建立线上服务机制,优化投诉处理闭环流程,提升维权服务效能。经济和信息化厅设立“四川省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服务平台”,受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迟延支付民营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的投诉。司法厅畅通外来企业投诉渠道,对外来企业维权投诉进行统一受理、协调、处理。
二、关于建立民营企业维权第三方监督机制
按照《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经济和信息化厅、司法厅、省工商联等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领域维权案件办理进行督促指导,推动民营企业维权案件高效办理。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联合省法院、司法厅开展四川省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在全省选取8个县(市、区)探索构建各方参与、纵横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高效融合行政、司法和社会资源,破解民营企业纠纷化解中部门联动性不强、多方参与协调度不高、事前非诉讼解纷实效不佳等突出问题。开展“枫桥式商会”创建活动,评选出崇州商会等10家第一批“枫桥式商会”,在18家重点商协会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连续5年评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将民营企业维权服务纳入民营经济综合评价,不断加强维权服务力度。
三、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对政府、营商环境的评价
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以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清正廉洁、权益保护等6个方面全面了解经营主体真实感受和评价,推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链条、城市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三个视角,把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设置18个一级指标、72个二级指标,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量化比较各类事项营商便利度,增强可比性,推动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助力我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四、关于司法机关加强涉企案件执行力度
常态化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专项行动,强化拖欠企业账款纠纷实质化解,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坚持以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强化监督问效,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作为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的首选案件,切实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及其他干扰。2023年,省法院提级执行该类案件4件,市(州)中级法院提级执行11件,县(市、区)基层法院交叉执行5件。对“新官不理旧账”、不积极主动履行偿债义务的,综合运用预失信、预限消、预拘留、预通报等强制执行措施。严格落实考核考评要求,将涉政府债务履行情况纳入平安建设、依法治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效评价、执行工作一体化四大考核考评,推动地方政府主动筹措资金履行债务。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是畅通投诉渠道。依托省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专区,聚合各方力量,建立“线索接收、审查受理、分类转办、结果反馈、督办通报”全流程闭环机制,推动上下一体履职、各方协同配合,实现民营经营主体维权投诉快速响应、顺畅办理、高效解决。二是加大维权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对推动化解不力的典型维权案件进行省级联合督办,依靠法治化手段、制度化措施持续提升民营企业维权服务质效。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行动,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努力做到“标本兼治”,全面营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法治环境。三是强化考核监督。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对企业的承诺兑现、合同执行、政策履行等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加强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等问题的纠治。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方鑫;联系电话:028-8660708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