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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0113号 
提案答复的函

2021年08月02日 10:18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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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市监函〔2021〕523号                      

尊敬的夏华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猪肉及猪肉制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的建议》(第01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畜禽产品经营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环节畜禽产品监管和市场排查的通知》《关于开展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市监办〔2021〕49号),聚焦经营猪牛羊等畜禽产品的农批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以进口冷链畜禽肉类及副产品为重点,检查畜禽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要求查验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市场开办者是否严格落实畜禽产品入场查验。截至5月24日,全省共排查农批市场75个、农贸市场2949个、商场超市5494家、餐饮服务单位32647家,畜禽产品经营者17783户,共发现问题2744个,立案61个,移交案件3起,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整改。

(二)部署开展冷链食品和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下发《“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方案》(川市监发〔2021〕91号),紧盯进口冷链食品,以入川首站、冷库为重点,全面摸清业态底数、强化追溯管理,督促冷链物流企业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风险、严格监管执法,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春雷行动”期间查处冷链物流案件1723件,案值1372.6万元,罚没2961.5万元;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非法进口冷链食品犯罪案件46起,查扣来源不明冷链食品392.9吨,对7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立案23起,行政处罚25人。

(三)开展全省“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我局于今年4至5月组织开展60批次的“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19批次,抽样涉及成都、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等6个市(州),品种涉及猪肉、牛肉、羊肉、猪肝等,检验项目有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项目,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未完成的41批次样品的检验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四)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应急建设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冷链”平台),并不断拓展完善平台功能,将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批发、贮存、运输等全环节主体纳入平台登记备案,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全链条追溯;积极对接省大数据中心,推动“川冷链”与“天府健康通”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信息交换共享。在达州市开展信息化追溯试点,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快捷智能的食品经营主体备案预警和“一品一码”“一批一码”“一物一码”,实行扫码追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专项治理,开展“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行动,持续开展进货查验专项整治,强化社会共治,压实监管责任,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对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二)是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为契机,规划建设“川渝食品药品重点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冷链追溯数据为基础,以畜禽肉类产品为重点实施精准监管、信用监管。

(三)加大对经营环节畜禽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信息公示,强化后处理,及时通报抽检发现问题,强化溯源查处,从源头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四)实施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硬件、软件管理水平,规范畜禽产品主体经营行为,解决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准入准出监管。

(五)深入实施“餐饮服务培训年活动”。以解决从业人员“不懂法、难整改”等突出问题为目标,立足现有资源,利用培训考核系统等各种方式,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主体学法、知法、守法,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杨高辉  联系电话:1804851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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