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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02号
 提案答复的函

2021年07月30日 16:26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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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市监函〔2021361


吴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民营企业科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的建议》(050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按省政协办公厅安排,您的建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会办。针对该建议,我局认真研究,也商请了省委组织部、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企业科技人才引进方面

(一)建立高效人才服务平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经济产业纳入全省“4+6”现代服务业体系。确定“强主体、建园区、创品牌、优业态、 聚人才”的“十五字”总方略。一是加快创新升级。构建产业创新发展共同体,探索“研发主要在成都、应用辐射全省”的新模式。支持成都设立“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研究院”,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研发中心。突出产业基础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新兴业态等,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 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二是突出技术赋能。支持有条件市(州)打造线上人力资源产业园,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线上供需对接平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信息化、专业化服务系统,发展线上服务、共享用工等新业态、新技术。三是优化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产业体系,深度对接重点项目、企业、园区,提供“点对点”服务。

(二)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持续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效应,打造西部人才聚集高地。我省十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四川省“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及工作待遇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川组通〔200957号)己规定:外籍引进人才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籍引进人才取得的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川省税务局加大税收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知晓度,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简便办税程序,完善具体服务措施,畅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同时继续做好有关税收政策建议可行性研究,并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为国家调整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支持民营企业围绕技术和管理创新,申请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省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引才引智基地等,柔性引进“急需紧缺”外籍人才。为民营企业引进外国人才来川工作提供人才签证和工作许可便捷服务。

(三) 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大力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突破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支持民营企业和民办职业院校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每个新建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和300万元经费补助;对每个新建的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和3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全省民营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3个和技能大师工作室44个,共给予5000余万元经费补助,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基础。

支持民营企业人才评选,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部级以上评选表彰,按规定落实相关支持奖励政策,其中,对获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6万元的追加奖励,并优先支持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再按规定给予经费补助。

深化职称评定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让我省专业技能人才能有效参加职称进升,安心在川发展。指导市(州)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成都市向技能人才全面放开落户政策、提供低价租赁住房、发放引进安家补贴等。

(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一是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运行深度融合,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0年,我省强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成5个国家级试点示范园区、254家国家级示范优势企业,培育25个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全省发明专利有效量突破7万件,22个项目荣获第21届中国专利奖。“十三五”期间评选四川专利奖项目190个,激励资金1960万,获奖专利项目新增利税122亿元,累计实现销量额1335亿元,累计帮助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300多亿元。

二是推动形成川渝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格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与重庆知识产权局签订《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双方各自拟定就重点商标品牌保护名录100件、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50件、优质地理标志保护名录30件开展联合保护。

三是推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通过《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推动解决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之间的一致性的问题,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贯。积极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召开知识产权工作新闻通报会,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和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组织全系统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春风行动”,深化“党员专家服务团送服务到基层”活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五)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一是创新设立特聘专家制度。印发了《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从2020年起至2024年,在全省设置20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弥补四川部分领域人才智力不足。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设置“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2020年,首批40个设岗单位,企业入选13个,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高层次创新人才13名,进一步促进了产学研和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的流动互联。

二是扩大事业单位人事自主权。制定《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出台了“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取得报酬或奖励;支持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担任兼职教授或创业导师,促进产学研人才双向流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畅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  

二、民营企业科技人才培养方面

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创新技能人才激励政策,统筹推进人才培育工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统筹实施省“千人计划”和“天府万人计划”,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等人才支持计划,着眼构建多层次人才支撑体系。

(一)实施四川省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02011月,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省民营办、省人才办联合发布《四川省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针对当前我省民营企业家培养系统性不强,各地、各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培训质量不高、企业家难有热情的现状,拟通过“产业领袖”“科技川商”“创业工厂”“青蓝接力”“卓越团队”五大重点工程,用五年时间完成各类系统化、精准化、高质量培训10万人次,基本建立金字塔式民营企业家成长梯队,覆盖100名国内领先、行业知名的精英企业家,1000名全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领军和骨干企业家,10000名瞄准“专、精、特、新”发展的新锐企业家,辐射数万名具有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创新创业者、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及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实现“1111”目标,夯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人才基础。

(二)推动与知名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

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及现代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与省校战略合作高校、985高校、各地签约高校及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推动校地校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才联合培养,通过组织知名高校在校学生到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实习,增强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了解,推动拟来川就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实时感知、双向选择,构建“来川实习、跟踪引导、来川就业”全过程人才服务机制,到2025年共建约100个大学生实习基地,以更大力度、更大规模、更有序有效促进大学生实习工作开展,推动我省青年人才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三)加强川渝人才联育共享

一是积极推动川渝职称互认。20213月,川渝两地联合印发《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速人才流动、减少重复评价,促进两地经济协同发展。

二是加强青年拔尖人才联合培养。20214月,川渝两地签订《川渝博士后人才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两地博士后培养平台互利共享,开辟川渝博士后服务通道,联合举办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成立川渝博士后联盟,共建川渝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是推进技能人才协同发展。2020年,川渝两地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能力建设协同发展启动仪式,以“技高行天下,能强走世界”为主题,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能力建设协同发展,共同培养规模宏大、技艺精湛的高素质产业技能人才,促进成渝双城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

(四)鼓励民营企业自主人才培养

支持民营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申请国家和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及天府科技菁英项目,培养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民营企业申请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培养提升企业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养,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对帮助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优先纳入当地定点培训机构认定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全面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动员民营企业职工根据个人意愿参与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升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推动提升民营企业职工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对企业职工参加新技师培训最高给予6000/人的补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补贴。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举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明确民办技工院校与公办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师资力量培养、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成果等方面,依法享受与公办职业培训机构同等政策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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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倩博联系电话:1738192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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