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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91号
 提案答复的函

2021年07月30日 16:28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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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市监函〔2021362

罗宇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91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按省政协办公厅安排,您的建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针对该建议,我局认真研究,也商请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工商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抢抓数字经济契机,融入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议

目前,我省已获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立起省领导联系指导16个重点领域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机制。201811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形成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化经济为主的“5+1”现代产业体系。20191月,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5+1”产业金融体系建设的意见》,构建与全省“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产业金融体系,为“5+1”产业体系发展提供精准支持。20215月,四川省发改委印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三种类型建设,加快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经济和信息化厅大力推进“5+1”现代工业体系建设,主动对接重庆“8+1”支柱产业布局,积极引导两地充分发挥本地基础优势,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推动当地主导产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20213月,积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修订工作,立足建链、强链、延链、补链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承接产业转移。下一步,将继续立足“5+1”现代产业体系布局,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数字化经济发展,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的建议

(一)完善产业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发展乡村产业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从财政扶持、产业项目、金融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系列支持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乡村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全产业链发展。围绕10大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已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0个,全省共创建联合体207个。

(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我省从2016年起就按中央和省委深化改革部署,探索编制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标准、操作指导手册,率先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化转变、企业决策向民主化转变、企业班子向职业化转变、企业经营向规模化转变、融资渠道向多元化转变、员工管理向人性化转变的“六大转变”目标,全面提升企业抵抗风险、参与市场竞争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目前已推动全省4000多户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畅通其从企业内部完善自身发展动力的渠道。

(三)扩大开放合作水平,激发民营企业稳定发展信心

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一带一路”“丝绸之路”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管理服务,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开展境外投资,更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带动我省制造、技术、标准、服务、品牌走出去,促进省内产能优势、资金优势与国外要素条件、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方向,积极做好境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加强对“走出去”民营企业的国际投资贸易法律、融资、税务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增强企业“走出去”的风险防范意识。受新冠疫情影响,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减缓,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营企业需求,向企业提供入境管理、风险预警等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的条件下,鼓励民营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丝绸之路”建设,加大对外直接投资,将参展、推销、考察等传统方式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扩宣传、提影响、拓市场,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与建行四川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建行将为川企川货“走出去”提供意向融资500亿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贸易新业态,推动泸州、德阳、绵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利用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有关政策,提升四川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影响力。

三、关于“用足用好政策机遇,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着力提升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一是实施“两项”行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引领行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161家,8112家为民营企业,占比为99.4%;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质升级行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为12293家,12279家为民营企业,占比达99.9%;落实《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加大瞪羚企业培育力度,2020年备案100家四川省瞪羚企业,96家为民营企业。二是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创新平台,推进国家(省)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大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突破关键核心共性技术。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项目,强化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民营企业创业孵化服务,大力支持建设新型孵化载体,全省建成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孵化载体超过950余家,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超过3万家(个),累计毕业民营企业5000余家。三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强化创新链产业链协同,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建设一批省级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加强重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的创新平台建设。四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截至目前,我委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5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73个。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大力度培育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壮大民营科技型企业数量规模,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四、关于“打造政策环境新生态,力促民营经济新飞跃”的建议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行政效率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落实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将“最多跑一次”改革清单中的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办理,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天府通办”APP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建设,积极推进“一事一次办”。切实改进政务窗口工作作风,持续开展服务大厅“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业务指导,不断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增强窗口服务意识,强化窗口队伍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持续优化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全面推进“一窗受理”落实。出台《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服务规范(试行)》,全力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窗通办”,75.6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持续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修订完善大厅责任追究制度、巡查制度、回访制度等工作规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双岗、去向留言、一次性告知等要求,出台《四川省2020年政务服务“好差评”考评细则》,完善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受企业群众评价。指导各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年底前设立惠企服务专窗,实现惠企“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及时开通快速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对涉及企业的重点项目落实帮办、代办服务等,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最大限度让涉企审批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印发《关于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推进各地政务诚信建设。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工作部署,推动建立政府失信清单制管理,对各级政府失信行为进行梳理,建立失信行为动态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加强信用修复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协调联通,建立政府不同部门之间、政府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之间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结果互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开展2021年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组织实施营商环境评价。

(二)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保障民企合法权益

一是着力抓好平台机制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累计建成法律服务工作机构115个,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县(市、区)级85个,省级商会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全省共建立商会调解组织94个,其中市(州)级10个、县(市、区)级52个、行业商会32个,全面构建法律维权服务一张网,会同省法院共同推进全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对接,会同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二是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民营企业诉求调处力度,全年共受理企业诉求45件,协调办结43件,办结率 95.5%。形成法律服务民营企业12个典型案例。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民企”建设。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大型公益网络直播课堂;举办《民法典》《弘扬宪法精神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等专题宣讲会,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法治宣讲22场次,累计覆盖4万余人次。

四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司法机关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座谈会和全省性常态化“法治体检”等活动。省工商联、省委网信办、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打击网络侵权”主题活动,助推形成良好司法环境。

(三)推动川渝民营经济协同发展,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

我省即将出台实施《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1年重点任务》,相关部门将重点推动建设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设立川渝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构建川渝民营企业跨行政区域投诉处理协作机制。搭建川商渝商综合服务平台,举办川渝民营经济发展合作峰会,加快打造四川高水平开放新格局。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引导银行积极增加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例,降低民间投资负担。继续围绕川渝共同实施、合作合资等重点,再筛选推出一批川渝合作共建重大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再次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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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倩博联系电话:1738192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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