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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66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年11月30日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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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19〕63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66号

建议答复的函

吴曦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川东北片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06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传军同志带队,两次深入南充、遂宁等市实地调研办理工作;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积极参与,专题研究会商办理工作,并主动去函广泛征求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广元、遂宁、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等川东北各市的意见建议。现就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财政投入的建议

受历史发展和经济基础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包括川东川地区在内的基层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基础建设欠缺、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政策制定、经费投入、装备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仅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川东北6个市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投入,近三年就达3140万元。就执法装备配备情况来看,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按照《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01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一次性核定我省食药监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747辆,初步解决了我省食药监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问题。2017年,专门增加除巴中市恩阳区和广安市前锋区外的18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各一辆执法执勤特种专用技术用车编制,用于配备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进一步缓解了我省食品监管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紧张的问题。

您们在建议中提出“单独对食品安全执法车辆下达用车指标、安排购车经费”。从目前情况看,市(州)县(市、区)已基本完成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原基层工商所、食药监所将全部整合到一起,基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不足的问题将得到一定缓解。下一步,待全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全面到位后,我局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调研,争取在全省监管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额度内,统筹安排各地执法用车编制,实现使用效益最大化。关于购车经费问题,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经费供给由同级财政保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我局将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对川东北片区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投入给予倾斜,提升基层监管工作保障水平。

二、关于加大基层监管机构人员配置的建议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于2013年重新组建省、市、县三级食药监管机构,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并分别明确了相关机构的编制最低配备标准。改革后,我省市、县两级监管机构行政编制和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分别共计5666名、6077名,较2013年改革前分别增加2831名、4105名,增幅分别为99.9%、208.2%,其行政编制平均数分别达到50.6名、24.8名,均高于市、县两级同级政府部门人员编制配备平均水平。在中央不再新增编制且现有编制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仍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量予以重点保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

本轮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县两级将原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职责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目前,全省所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全部组建到位并挂牌运行。改革后,实现机构人员编制“多合一”,市场监管力量得到整体加强。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中央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对整合执法职责和队伍、下沉执法重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作出部署安排。按照机构编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川东北片区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力量,将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在辖区编制总量内整合优化、统筹调剂。我局将加强调研论证,严格目标管理,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促进基层监管部门职责、机构、人员编制“化学融合”,督导基层配齐配强专职监管执法人员,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三、关于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力度的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医学、法律、生物学、化学、毒理学以及行政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对监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行政能力要求很高。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加强经费投入,加大培训力度。国家、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层层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基本实现每两年全员轮训一次。今年,省局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服务、大监管”活动,举办了领导干部业务培训会和县处级干部市场监管知识“大讲堂”,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授课。同时,要求市(州)局和县(市、区)局参照省局规格,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全省监管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新一轮机构改革,多部门职能和人员整合,基层监管队伍从数量上来有了大幅的增加,但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具有食品、法律专业背景知识的干部较少,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势在必行。下一步,我局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科学制订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特别是将按照分层、分类和对口教育培训的方式,采用案例教学、业务实操等多种形式,开展检验员、审评员、检查员、执法人员轮训,切实提高基层一线的监管执法、现场检查、抽验检测、监测评价能力。

四、关于建立全国或全省统一的食品数据查询库和信息报送系统的建议

信息化建设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等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各市(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完成了省食品监管相关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数据接入等相关工作,为后续食品监管数据资源汇聚应用、查询奠定了基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委网信办等部门联合编制印发了《四川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川发改高技〔2018〕7号),明确提出发展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加快推动食品生产、仓储、流通、抽检、监管、投诉举报等数据汇聚,开展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推动实现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为食品安全监管与预警提供决策支持。由于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其软硬件建设以及信息系统应用都还处于较低水平,离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总要求有较大差距,已经引起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向国家总局汇报,争取从国家层面顶层设计总体方案,统筹高效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时,我局将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监管数据库、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综合平台,建立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数据收集、应用、分析和反馈制度,实现食品监管机构以及监管执法个人终端互联互通共享,实现“信息多跑路、办事少跑腿、监管全覆盖”。

您们在建议中提到要避免或减少重复抽检,这也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重点问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行的是“国家、省、市、县”四级合理分工,注重统筹协调,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监管对象和产品认真研究、通盘考虑,科学制定抽检监测大计划,尽量减少和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抽检的覆盖率、靶向性、实效性。2019年,全省坚持统一执行抽检计划、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数据分析利用的“四统一”原则,省级层面安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近90000批次,全省抽检量力争达到总量36万批次、平均4批次/千人/年,实现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100%覆盖,34个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100%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100%覆盖)。同时坚持开门搞抽检,今年在制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时,专门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食品安全专家学者、基层监管干部、消费者代表等参与座谈交流和项目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抽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合理制定抽检监测计划发挥了重要作用。

尊敬的吴曦等代表,让食品更安全是我们的职责使命,也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和奋斗目标。让我们继续携手努力,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不懈奋斗,也恳请您们继续为食品安全鼓与呼。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189808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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