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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年11月30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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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19〕616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68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维亮代表并杜成斌、赵霞、何明星、腾必炎代表:

您们联名提出的《关于抓好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良好契机的建议》(第6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建议十分中肯,分析客观、深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北京考察、座谈民营经济的讲话精神,抓好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良好契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要求

按照中央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习总书记关于“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号),简称民营经济“二十条”,省发改委出台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提出22条具体措施,省财政厅出台了《四川省财政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川财综〔2018〕45号),人行成都分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成银发〔2018〕165号),多方面、多举措,狠抓落实,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助力企业轻松上阵

(一)全面贯彻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近年来,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国家在制度层面上已进行了相应安排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放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等。我省在国家明确授权的政策范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上限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切实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纳税人降低税收负担。

(二)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一是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清理整顿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巩固我省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成果,加强收费基金政策执行督促检查,保障政策实施效果。二是持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水电消纳示范区建示范区入驻企业整体用电成本。深入清理规范整顿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继续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三是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收费标准,降低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建立进出口环节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实现成都公路口岸场站基本服务零收费。四是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并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要求,及时动态更新完善,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五是减轻企业保费负担。调整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费率和比例,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落实稳岗补贴10亿元。

三、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破除“融资的高山”

(一)优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省财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了财金互动政策,将政策内容从以前的22条扩充至34条,从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等方面,调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帮助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组建了四川省信用再担保机构,落实再担保机构担保代偿风险补偿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定向业务。实施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政策,鼓励各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或通过直接分担方式,对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给予风险补贴,分担了地方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损失。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兑现财金互动奖补资金36亿元,约3500户次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获得奖补。

(二)加大货币信贷政策引导。一是全面落实定向降准降策;二是发挥再贷款资金“价格+投向”双重引导作用,推广“支小贷”“小微票据通”业务在宏观审慎评估中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权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根据“增量降费”总体要求,引导法人银行业机构制定小微企业贷款信贷计划,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四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川分支机构相继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省内城商行陆续设立小微专营机构。村镇银行有序拓面,已覆盖18个市(州)、76个县(市、区)。

(三)搭建融资平台,化解融资难题。一是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力度,努力实现全省法人银行业机构单位授信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三是启动2019年“新三板”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加快建立2019年“新三板”挂牌重点后备企业库,加强统筹培育和对接辅导,推动中小民营企业通过“新三板”进行股权融资。四是创新推出“互联网+信用+金融”融资服务。省发改委推出了以“信用数据”为核心,针对小微企业专项融资产品—“信易贷”,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推出了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征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和以政府分险增信为特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公正监管,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氛围,破除“市场的冰山”

一是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省财政厅出台了《四川省财政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川财综〔2018〕45号),从完善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行政审批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事务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推进财政职能转变,营造公平、透明、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首先从财政政策措施方面入手,全面清理财政厅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财政政策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以此延伸到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和政策执行的指导督促。积极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和摸排分析工作,督促各厅局、市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为民营资本创造平等竞争机会,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的外部环境。

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破除“转型的火山”

(一)推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央企)引入民营资本参与股份制改造。即将印发《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和规范运行方案》,明确股东构成中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各占比5%,其中需引入民营企业代表。

(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出台《四川省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办法(试行)》,拟制《四川省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中心管理办法》,拟于2019年颁布实施并认定一批省级国民经济动员中心,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

(三)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六、全力落实保护知识产权政策,营造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一是联合多部门建立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工作配合。二是积极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政策。2018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6家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川知发〔2018〕28号),同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版权局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知发〔2018〕10号)。三是大力开展以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等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逗硬执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七、加快政务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省委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从支持政商积极交往、厘清政商交往边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廉洁从商氛围、强化监督保障措施5个方面,细化14条举措,明确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省委《意见》出台后,省纪委监委又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制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系列部署落地落实。

(二)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7号)。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精准识别我省失信政府机构,扎实推进两批次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我省失信政府机构名单清零。会同省公务员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以泸州为试点,建立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塑造公务员“模范守信、带头守信”的良好形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在评选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始终站在发展的立场,为政治素养深厚,经济贡献突出的省内知名民营企业家争取荣誉;经过我厅积极推荐,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社会阶层人士荣获“第三届四川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获得感。

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一期并投入使用,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试点厅局及市州平台的互联互通。目前我省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绵阳市5个市已搭建信用信息平台。截至3月,我省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共约2.1亿条。下一步,将启动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丰富完善平台功能,同时继续加快推进我省其余市(州)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各市(州)社会信用信息子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充分对接,全面归集公示抽查检查、行政处罚、“黑名单”、行政许可等企业信用信息,通过政府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为各政府部门提供联合惩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参考,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大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四川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组织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集中力量研究解决企业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打造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礼包“升级版”。二是探索与国际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共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高端智库,逐步构建起科学有效地咨询、论证、决策等发展研究机制。三是探索创新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实施分类指导,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市融资发展、开展市场拓展,助推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四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探索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暨小微企业名录库(四川),拓展名录库功能应用,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再次感谢您们对四川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杨智程   联系电话:028-867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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