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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6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年11月30日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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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19〕615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660号建议答复的函

三郎俄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6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该提案,我局商请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省税务局进行了会办。

一、关于破解民营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解决。

(一)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持续加力

1.深化金融政策合力,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省金融管理局联合人行成都分行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增加工作合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全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

2.加大货币信贷政策引导。一是全面落实定向降准降策;二是发挥再贷款资金“价格+投向”双重引导作用,推广“支小贷”“小微票据通”业务在宏观审慎评估中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权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根据“增量降费”总体要求,引导法人银行业机构制定小微企业贷款信贷计划,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四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川分支机构相继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省内城商行陆续设立小微专营机构。村镇银行有序拓面,已覆盖18个市(州)、76个县(市、区)。

3.银保监会要求努力实现全省法人银行业机构单位授信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截至2018年12月末,全省法人银行业机构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金额2767.75亿元,同比增速17.05%。必各项贷款增速高0.29个百分点,贷款户数68.93万元,比上年同期多10.71万户。

(二)从改善金融服务方面持续完善

一是聚焦源头,加强企业注册环节金融服务。推动在全省各市(州)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金融咨询服务窗口,在有条件的银行网点设立企业工商登记服务窗口,从企业注册阶段开始即提供全程金融服务。二是加强企业投融资对接,搭建融资对接平台,畅通信息共享通道。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储备库,将有前景、有技术、有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及时入库,定期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通过路演、线上沟通交流、线下培育辅导等形式开展对接,加强信息沟通,提高融资对接效率。三是完善企业融资抵押登记服务。提高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效率,推广核心企业带动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流转交易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推广基于物联网的小微企业动产质押融资。四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挥天府股交中心作为全省资本市场的启蒙平台和小微企业融资中心的功能作用,引导企业进入股权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梯次培育上市主体,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五是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从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持续创新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二是启动2019年“新三板”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加快建立2019年“新三板”挂牌重点后备企业库,加强统筹培育和对接辅导,推动中小民营企业通过“新三板”进行股权融资。三是创新推出“互联网+信用+金融”融资服务。比如省发改委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专项融资产品—“信易贷,部分农合机构推出的“股改贷”、“商标质押贷”“专利权质押贷”等产品

(四)从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方面持续努力

一是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大数据征信平台和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提供机构的工商、税务、公积金、社保、公检法、水、电、气等企业信用信息,解决小微企业征信信息不全、不准、不足问题。二是实施“天府数字普惠金融行动”。支持各金融机构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线上贷款产品和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高贷款覆盖率,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

二、关于破解民营企业用地难的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支撑、提供新增建设用地保障、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灵活确定土地供应方式、提速民营企业用地审批、规范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土地整治、营造民营企业用地优良环境等八个方面提出用地保障政策支持意见,指导各地认真祝好民营经济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三、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税负,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的情况

当前,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国家在制度层面上已进行了相应安排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放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等。我省在国家明确授权的政策范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上限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切实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纳税人降低税收负担。

同时,省发改委从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着手,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一是持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水电消纳示范区建示范区入驻企业整体用电成本。深入清理规范整顿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继续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二是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清理整顿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三是降低检验检测等收费标准。会同财政厅出台《关于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对我省八大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进行调整,降幅达15%。四是降低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建立进出口环节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实现成都公路口岸场站基本服务零收费。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杨智程 联系电话:028-867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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