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等16个部门将联合开展2020年全省“质量月”活动

2020年09月01日 15:55

来源:质量发展处 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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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16个部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共同部署开展以“建设质量强省、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的2020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万鹏龙出席通报会并讲话,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建翔,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赵勇,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荆林屏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宋昌勇主持。
    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攸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从1997年开始,每年9月份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质量月”专题活动,已形成固定机制。时至今日,“质量月”活动已成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都得到不断提升,为弘扬质量文化,营造质量氛围,促进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16个部门,发布了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内容,提出了“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的活动主题,安排部署了五个方面重点活动:一是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云上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开展质量管理经验交流和品牌精准扶贫活动,助力脱贫攻坚。二是开展质量宣传活动。组织宣传质量典型,开展标杆企业抓“六保”、促“六稳”倡议活动,组织电梯安全宣传、有机认证宣传、服务认证体验等活动。三是开展执法整治活动。组织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疫情防护物资、重点民生商品质量和价格执法整治。四是开展消费维权活动。组织企业放心消费公开承诺,开展集贸市场计量检查,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五是开展质量帮扶活动。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认证综合咨询服务等活动。



    四川省将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宣传、质量整治、消费维权、质量开放等5个方面的活动。在质量提升方面,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组织开展质量改进和现场管理、农业种业质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质量提升诊断服务、白酒品质提升工程等活动。在质量整治方面,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组织开展生产销售医疗设施等涉疫情犯罪整治、生态环境监测专项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建材质量监督抽查、防疫产品专项整治、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特种设备“排险除患”等活动。在消费维权方面,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将组织游客文化旅游消费体验、文化和旅游行业便民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百日行、消费纠纷在线和解、“金融标准 为民利企”等活动。在群众性质量活动方面,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将组织开展线上“工程质量管理大讲堂”、优质示范工程及先进技术云观摩、质量开放日、实验室开放日及金融标准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圈、进高校”等活动。在质量宣传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将组织开展市县长品牌农产品直播带货、脱贫奔康大型广告公益行动、农机质量提升宣传、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诚信兴商”宣传、首席质量官风采、金融诚信宣传等活动。



    会议要求:一要精心谋划组织,有序推进各项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活动总体安排,紧扣活动主题认真谋划,明确每阶段活动重点,安排专人负责有序推进。二要结合工作实际,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将质量月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社会关注的质量热点、群众关心的质量难题和质量问题易发多发等重点领域,加强质量治理,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质量安全问题。要加大执法整治和消费维权力度,及时回应和处置群众质量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扩大活动覆盖面,深入基层一线,力求活动的趣味性、知识性和实践性,提升群众的参与热情,确保“质量月”活动有声势、有实效。三要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活动氛围。要广泛加强活动宣传,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媒介,重点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曝光震慑一批质量违法行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国树立四川“质量月”活动品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质量月”活动成果。
    会上,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四川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培育、服务业发展、消费品质量及投诉举报处理、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筹备等情况。
    据悉,活动期间,16个省级部门以及21个市(州)质量强市(州)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创新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

     新华社、人民网、四川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电视台、四川广播电台、中国质量报、中国市场监管报等18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新闻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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