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规范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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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规范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01-07 16:42 来源: 信用监管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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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化“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建立川渝两地明确、统一的信用修复工作规范,着力解决川渝两地信用修复标准不统一、系统入口分散、办理时限不明确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提升川渝两地企业关于信用修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该《通知》目前属于全国首个跨省域、全事项、全流程的信用修复管理统一规范,主要表达形式为“操作手册+服务指南+监管标准”,主要内容包含5个方面:

一是统一修复范围。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川渝两地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双随机”负面结果等全部违法失信信息纳入修复范围。 

二是统一条件标准。对经营异常名录,纠正失信行为+信用承诺即可申请。对行政处罚信息,一般处罚满 6 个月、食药特设处罚满 1 年,且履行义务完毕、无同类再犯、不在其他黑名单,可提前停止公示;对吊销执照等 6 类重罚明确禁止提前修复;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满 1 年、履行全部义务、消除影响、无较重处罚方可申请。 

三是统一办理通道。线下由原认定部门“一窗受理”,线上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此外增加地方特色通道,四川增设“电子营业执照直通链路”和“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重庆增设“山城有信”小程序、“渝快办”信用修复一件事专区。 

四是统一服务流程。“三书一函”标准化,信用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主动告知提醒函、短信模板一次生成、全域通用。办理时限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鼓励压缩至 5 个工作日。 

五是统一监管规则。加强事后抽查,川渝两地每年互抽信用修复档案,重点核查程序合规、材料完整、时限达标等,对发现虚假承诺即撤销修复、恢复公示并列入重点监管,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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