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类:
(1)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保健品广告;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 状况或者疾病,或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 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误认为不使用这些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 病或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2)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等描述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 3)利 用 或 出 现 国 家 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医疗 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 的名义和形象,或以专家、 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的名义 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4)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 “ 科学或研究发现 ”“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或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他产品的情形。
(5)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或含有无效退款 、 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 ; 或含有“ 安全 ”“ 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等,均属于保健食品夸大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