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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MB1690541/2025-00012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3日
  • 文  号:  川市监发〔2025〕5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的意见》的通知

2025-11-23 10: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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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202552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现将《关于高质量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附件

关于高质量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的意见

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进一步持续深化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质效,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坚持市场导向,紧贴创新需求,高质量建成一批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围绕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创新度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十五五期间,支持符合条件的“15+N”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30个以上,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关键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增长2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率65%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实施率达70%以上、专利产品备案10件以上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示范带动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成效明显,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翻一番,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重点任务

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任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质量导向,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主体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务实推进建设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着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部门和专职人员,加强人、财、物等工作条件保障,制订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将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一体推进,持续提升工作效能。坚持质量导向,强化目标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贯彻《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并通过等级评定,将知识产权贯穿科研、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努力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全面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

(三)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贯彻《专利导航指南》,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专利、科技文献等数据资源和检索分析工具,开展专利竞争态势分析,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研发立项、专利布局、风险预警、专利维权保护等提供全链条信息服务支撑。加强对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利用专利信息促进创新、提升创新创造质量的考核。围绕关键技术领域建立高质量且持续更新的专利专题数据库,综合运用专利导航等工具,快速掌握产业动态、技术趋势和竞争态势,准确识别技术热点和空白点,形成一批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四)大力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围绕我省“15+N”现代产业体系,特别是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核技术应用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建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协同创新机制,精准识别产业技术瓶颈与高质量发展需求,形成项目攻关清单。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流程,根据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发展趋势,确定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在研发立项过程中同步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利挖掘,优化国内外专利布局,精准培育高价值专利,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订,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

(五)着力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强化研发全过程专利管理,建立高价值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对研发成果进行市场需求、技术价值、授权前景等维度的评估,提交完整、充分的技术交底书,择优制定和优化专利申请方案。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申请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专利文本撰写质量,加强专利申请和授权后管理,建立专利技术内部质控、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参考执行《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六)积极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积极牵头和参与构建本行业重点专利池,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扩大专利产业化规模和效益,加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开展高价值专利评价评估,充分发挥高价值专利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积极开展高价值专利质押融资、专利开放许可、专利转让、专利证券化、专利作价入股、专利标准化等专利运营,充分实现专利价值。认真落实专利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有关要求做好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工作,积极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等奖项。

(七)强化高价值专利维权保护。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健全专利维权保护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司法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等措施,加强和知识产权专业机构深度合作,不断提升专利维权能力。强化海外专利布局,开展专利预警分析,主动收集、准确研判目标国家或者地区专利侵权风险,积极应对涉外专利侵权纠纷。积极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联盟,设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主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行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八)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把高价值专利培育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有序推进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取得良好实效。大力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展现有技术检索、高质量专利撰写、内部质控、保护策略制定和风险防控等业务培训,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总结提炼,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成功经验,示范带动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项目管理

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培育实行项目化管理,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时间原则上为3,按照《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金支持。省市场监管局每年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专家评审,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对项目经费支出预算严格审核并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家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任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按照《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任务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自觉接受省市场监管局、财政厅的检查与监督。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服务。要精准掌握本地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建立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项目储备库严格把关申报推荐质量,分梯度、差异化探索推进本地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整合发改、经信、科技、财税等部门资源,强化政策的协同集成效应,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对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的支持力度。引导支持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标准化等先行先试,在资金项目、示范创建、对外交流、高层次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优化服务供给。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点、工作站等各类服务载体作用,为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便利化服务。知识产权社会化专业机构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代理、法律、运营、信息分析利用、高价值专利布局等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宣传活动、工作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推动本地企事业单位重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掌握工作动态,征集典型案例,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成功经验。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已经建成的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按照本意见持续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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